少年,我們都長大了(1 / 2)

“大學,你想去哪個城市?”

“北京。”

“為什麼?”

“我想找一個人。”

窗外的微風刮進教室,盡管三四月份了,天氣依舊還是那麼幹冷,我將領口往裏掩著,擔心肌膚被這恐怖的寒風吹傷,十八歲了,該學會偽裝自己了,做一個安靜美好的女子。

當我想起那個墩實的小男孩時是在一場英語考試中,我無意間瞥見考卷的命題人旁寫著規規矩矩的兩個楷體字“丁一”。我抬了抬自己那500度的近視眼鏡,不由地心裏慌張了一下。

“王晴晴,你來我家吧!我帶你去圖書館看書。”“王晴晴,我們來玩老師教課,你還扮演老師。”“王晴晴,你今天在我家吃飯吧!”“王晴晴,你下個星期天還來找我好嗎?”記憶中的那個小男孩總是張口閉口直呼我的全稱,去掉姓氏多好聽,隻是那時年少,沒有太多計較。

當我證實考卷命題人的那個“丁一”是位中年叔叔時,我的心情似乎還真失落過,那肉呼呼、笨拙的小男孩現在還好嗎?他是否褪去了孩童的稚嫩,成為女生眼中耀眼的少年?他是否擁有了青春懵懂的戀愛,逐漸成熟起來?他是否再也想不起那個曾陪伴他童年時光的小女孩?那時的陽光總是把眼睛照射的生疼,腳下像踩了風火輪一般,土地幹裂橫行,霸占了草木花蟲的空間,我討厭那種令人汗流浹背的鬼天氣。

在我記憶深處,從剛出生時,生命裏仿佛就有了那個小男孩的身影。他的媽媽很喜歡我,在我潛意識裏那時的我最討人喜愛了。戴著眼鏡、身材微胖,在我印象中丁一媽媽就是這個樣子,她是年級主任,卻沒有那種嚴肅的五官,笑起來的樣子和我媽媽一樣。

在我的定義範圍裏,丁一爸爸好像從未出現過。其實打心眼裏我是討厭那個男人的,他搶走了丁一,搶走了我唯一的夥伴,使我再也找不到那個記憶裏的小男孩。

那個童年的四合院已經翻修了好幾遍,我還清楚地記得十幾年前我和丁一左右為鄰的那片土地,房子建了又建,鄰居換了又換,但那墩實的小男孩依舊堅不可摧地藏在我的大腦電磁波中,驅趕不走。

有時候,習慣了一件事或者一個人,突然間他們從你生命中抽離,你就會惶恐失措、內心不安,那不是失去,是因為有所依賴,所以畏懼。丁一家搬出四合院那天我好像記不清是什麼天氣了,隻是隱約記得隔壁的小木門被一把鐵鎖死死扣住,我嚐試了好多次都沒有打開,直到上麵生滿了鐵鏽,積了厚厚的塵土,那扇門也沒有再被打開過。

當我從媽媽口中得知丁一家搬去了縣城裏,那天的陽光別提有多燦爛了,我圍著曬衣服的竹竿轉了好幾圈,朝著房頂上的麻雀哈哈大笑,還嚇跑了好幾隻。媽媽是一位優秀稱職的醫生,我之所以誇她優秀稱職是因為她所在的醫院和丁一的新家近的太離譜了,似乎一個轉身就跑到了丁一家樓下,我喜歡那種狂奔到氣喘籲籲的感覺,就像見到心愛的人那般。丁一家在五樓,在我的記憶中那陰暗的樓梯是最漫長的過程,因為沒有聲控燈,每每臨近傍晚我都會像賊一樣地直衝樓下,當腳尖觸及到一樓的石階,路燈打射到肩膀上時,我才會卸下全身的警備,朝五樓護欄旁凝視我的小男孩揮手告別,那一刻,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可能因為丁一媽媽是教師的緣故,丁一總是喜歡扮演學生的角色,讓我站在小黑板前裝模作樣學著老師講課的情形,他坐在不遠處的小木凳上一臉認真地看著我汗如雨下的大聲朗讀課文。相比這樣,我還是比較喜歡和他一起扮演爸爸媽媽,抱著洋娃娃充當我們的小孩,一起吃飯、一起遊玩。那回憶太美,讓我不忍觸碰。

同學曾說過,沒有傷疤的不叫男人。那麼,丁一的傷疤好了嗎?丁一媽媽在我印象中是個善良的人,從小我就特別喜歡善良這個詞,因為它把一切的美好都包括在內。丁一媽媽脾氣很好,以至於那次我把丁一推倒在高溫沸水的鍋裏,她也沒有一句責怪我的言辭,她背起丁一奔向我媽媽的醫院,一路上我隻能聽到小男孩的哭喊聲和阿姨的喘息聲。因為這件事我一個星期沒敢見丁一,我害怕他討厭我,媽媽的斥責讓我沉浸在愧疚之中。被自己最好的夥伴所討厭,那應該是件特別丟臉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