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生活的第二年,樸彩英的英語已經說的很流利了,因為新認識的好友是澳洲人,樸彩英的澳洲口音根本改不過來。
由於Lisa有錢有權,樸彩英根本不需要找什麼工作,一開始還找了個律師事務所工作打發時光,可是在Lisa的央求下,樸彩英又樂得其所的辭去了律師所的工作,每個月拿著幾十萬玩,給Lisa看著她養的那隻貓和自己養的一條狗。
奈何日子實在無趣,樸彩英就應聘了一個酒吧駐唱,她本人很喜歡。
沒想到,遇見了個有過幾麵之緣的女人:宣美。
宣美是酒吧的老板,和家裏安排的對象結婚後,便開了店,她已經有了一個三歲多女兒了,但依舊很漂亮氣質。
“彩英,我明天家裏有事,酒吧關門兩天,你幫我看兩天孩子行嗎?我給你付三倍的工資。”宣美掛了電話,轉身就和樸彩英說。
樸彩英愣了一下,隨機答應了,“宣美姐,沒事!我很喜歡小孩子,我幫你看孩子,不用你給錢的。”
“那麻煩你了,很感謝……”
第二天,樸彩英成功見到了宣美的小女兒。
好不容易有兩天休息日的Lisa:???
樸彩英咳了一聲,“Lisa啊,這是宣美姐的女兒,她有事,讓我們幫忙看兩天小朋友。”
樸彩英當時答應的利索,但她哪裏看過小孩?她頂多就是喜歡那種不哭不鬧、可可愛愛的小孩罷了。
能支撐著樸彩英答應宣美的,就是她知道Lisa有兩天休息日,可以一起幫忙。
“……你真是閑的自在啊。”Lisa微笑著說。
她有種預感,最後倒黴的可能是自己……
果不其然,在小朋友第三次哭著要糖吃的時候,樸彩英就頭疼的不行讓Lisa帶她去超市。
什麼嘛!小朋友根本一點都不可愛的好不好……
“抱抱,要抱抱!”小菲伊抓著Lisa的褲子,吵著要抱著走。
三歲的小朋友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出誰對自己更友善,而這個長的像芭比娃娃的姐姐一看就是比較“好騙”的大人。
Lisa沒轍,抱著小團子,好說歹說把她放在後座坐,開車去了商貿中心。
不去小商店的原因,是Lisa覺得那裏的糖牌子都不大好,貨也不怎麼真。
“Daddy!”小菲伊從來沒被抱的這麼高過,很興奮,緊緊的摟著Lisa的脖子不撒手。
Lisa汗顏,“菲伊啊,Daddy不能亂喊啊,那是你的爸爸,你得叫我阿姨。”
菲伊撅嘴,“我沒有爸爸!他不喜歡我,我媽媽說他不配當爸爸。”
是離婚了嗎?Lisa怕小孩子想起傷心事,就沒有再糾正她。
小朋友的話很多,奶聲奶氣的給Lisa講著很多有意思的事情,“Daddy,你知道嗎?昨天媽媽給我買了包裝很漂亮的,上麵有玫瑰花呢!我很想找到一樣的,因為很好吃……”
小孩子可愛的樣子,不免讓Lisa想起往事。
她,也很喜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