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初出國的浪潮翻湧。
臘月的第一天,這把火浪燒到了江清秋家。
本來他們的婚姻已經瀕臨崩潰,這場火吹過,僅存的情誼被燒成灰燼。
江清秋坐在火爐旁,拿火鉗控掉碳灰,起身,夾一塊新蜂窩煤放進爐內。觀察一會兒火苗的火勢,坐回沙發,又開始打毛衣。
天藍色與白色相見的毛線交織。
她手巧,一般人織單色的她偏不,覺得雙色的洋氣好看,於是就多花了點時間,好在是給小孩子織的,不費什麼功夫。
楊若初在一旁收拾行李,他明天九點的飛機飛美國。
江清秋瞧了他一眼,沒情緒的問,“用幫忙嗎?”
“不用”,楊若初合上行李箱。
“嗬~”,江清秋意味不明的笑了下,“就要去你夢寐以求的美利堅那,有什麼感想,是不是恨不得馬上起飛?”
語氣不善。
楊若初也不是吃素的,抬眼睨她,回道:“你管住這張嘴,以後的路會好走點。”
今晚之後,他們分道揚鑣,這場再經不起一點風浪的婚姻關係就此結束。
離婚是楊若初的母親徐豔麗提的,那天徐豔麗特地帶江清秋去國營飯店吃飯,點的是家常菜,但餐餐帶肉,吃的挺盡興。徐豔麗說的話也挺盡興。
話裏的意思是,楊若初在美國的表哥邀請楊若初去美國發展,美國是個好地方,遍地黃金,隻要沾上那個地,榮華富貴指日可待。她請江清秋離開楊若初。
然後談到一歲半的孩子,小楊修。徐豔麗的意思是,江清秋可以帶著孩子留在楊家,以後的撫養費、生活費全由楊家承擔。
徐豔麗一滿腹經綸的學者能說出這種話,江清秋實在意外。
轉念一想又覺得合理。
大概是窮怕了!
徐豔麗出身書香世家,六七十年代家裏蒙難,前些年才平反,緩了幾年日子才過的像樣。
其實婚姻到這種境地,江清秋已經沒什麼好留戀的。唯一的顧慮便是孩子,隻要孩子方麵楊家能善待,離婚的事她還是可以考慮的。
過了兩天,雙方又深/入談了兩次孩子的撫養問題,才達最終成一致。楊若初八年不能談對象不能再婚,這期間,收入的三分之一要用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上。若楊若初回國看望孩子需要江清秋同意。
談妥之後,去民政局領離婚證。那手續簡單的令人發笑。
想到這裏,江清秋織毛衣的手停了,她看到火爐內橘紅色的火焰熊熊的向上冒。忽而這兩年的記憶清晰起來。
她和楊若初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那時候她已經在棉紡廠工作兩年,而楊若初剛大學畢業回到星城還沒有工作。初見時,彼此都沒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但母親勸說她,她一個初中畢業的能找個大學生結婚是她上輩子燒高香了。
其實江清秋是不樂意的。一是楊若初沒有工作,二是這人太古板無趣,還沒她們廠裏的男職工說話有意思呢。
到最後她還是經不住母親的軟磨硬泡,開始和楊若初相處並結婚。她知道,是母親覺得她在家裏礙眼,所以才著急把她嫁出去。
婚後頭兩個月還是挺幸福的,楊若初這人雖然古板,但處處護著江清秋。
她們的婚房是市高中職工宿舍,沒有廁所,每到晚上江清秋就不敢一個人去,楊若初便陪著她,一路走走停停還可以欣賞月光。
那時候初嚐男女之事,不得章法。開竅後便一發不可收拾,白天上班晚上在床上胡鬧,彼此糾纏,誰都離不開誰。
後來,怎麼變了?
一個要麵包,一個要鮮花。價值觀不對等,開始有分歧,開始爭吵,甚至動手。
江清秋是個清醒的人,她手裏有本帳,每日的花銷記得清清楚楚,能省則省。衣服破了襪子破了能補則補,決不花一分冤枉錢。
而楊若初不同,他在市高中當英語老師,誌向高遠,胸中有抱負,不甘現狀又不拘小節。江清秋的行為落入他的眼裏,簡直市儈,粗俗極了。
久而久之,矛盾激化,爭吵辱罵打架成了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