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開始(1 / 1)

我叫什黎,女孩子,今年17歲。

在和安市的重點中學——二中,讀高三。

從我家到二中要乘坐40分鍾的12路公交車,為了趕上每天早上七點十分的早讀課,我需要五點半起床,六點出門等公交,好在學校沒有晚自習,晚上可以不用那麼趕。

我和我媽兩個人相依為命,沒有親戚,沒有朋友,我沒有,我媽似乎也沒有。

關於我爸,幾乎是一無所知,小時候經常問我媽,她永遠是那一句話:你爸早死了。

從小我就經常被人說是沒有爸爸的野種,再加上我媽總是帶各種各樣的男人回家,所以她們都說我是我媽和外麵的一個野男人生的。

我媽生我的那天,難產,沒有去醫院,因為沒錢,生下我之後,幸好是隔壁的鄰居發現將我媽送去醫院,我和我媽才能活下來。

也因此,我媽說我是她的克星,是災星,隻會給她帶來無窮的災難和煩惱,當然不是說說而已,她也證實了自己有多討厭我,從我記事起,沒有哪一天她不罵我,不打我。

可也是這樣一位媽媽,將我養到17歲,還供我上學。

我們家以前不住在這兒,因為我在學校的種種“劣跡”,從小學到初中,轉了很多次學,搬了無數次家。

初三那年,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努力了一年,竟然考上了二中,從此再也沒搬過家。

我不知道我媽愛不愛我,但她從來沒有拋棄過我,我也問過她為什麼不打掉我或者扔了我,她說有個人伺候她,為什麼不要?

確實是這樣,我就是她的貼身保姆。

從小被她使喚來使喚去,端茶倒水,洗衣拖地,我還是屁大點的小孩時,就讓我站在椅子上給她做飯洗碗,把她像祖宗一樣伺候著。

我也很乖,從來都不吵不鬧,她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難道我就不會抱怨,不會反抗嗎?

不會,因為我不敢,我怕她不要我。

但是,我並不是那種乖乖女,進了二中後,我的成績直線下滑,每每都是班上墊底的那種,因為我媽塞的錢夠多,打我打的夠勤勞,所以還不至於是第一。

我不喜歡上學,不喜歡讀書,因為別人家的孩子取得好成績,取得進步,會有獎勵,會有誇讚,但我不會有。

我媽不會,老師不會,同學也不會,沒有人喜歡我,她們看都不願意看我一眼。

可能,我就是我媽說的那樣,是個災星,所以沒人願意靠近我吧。

於是我每天沉迷於小說,漫畫和影視劇中。

因為那些東西裏麵有愛情,親情和友情。

愛,這個詞,似乎與我從未有過交集。

我渴望得到它,因為從文字裏,圖畫上,言語中,我能感覺到它們的美好,是我未曾觸碰過的美好。

它會給人帶來喜悅,帶來悲傷,帶來激情和力量。

聽起來很不錯。

哦,對了,我患有重度/抑/鬱/症,之前總是吐,一吃東西就吐,看到惡心的人或者東西也會吐,所以去醫院檢查,醫生建議什怡(就是我媽)帶我去精神科,結果出來後,我媽把扔在醫院就走了,她說我沒病,又不會死,沒錢給我治,讓我自己看著辦。

我也沒錢,所以把那張紙撕了,扔進了垃圾桶裏。

她說的對啊,我又不會死。

十七年我都活的好好的,從來沒有死這個概念,每天三點一線的生活,也過的有滋有味的。

可是,突然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也正是因為那件事,我認識了一個人,我的生活開始了翻天覆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