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寶仲躺在床上,並沒有睡著。
深夜十二時,靜寂的住宅區已經沒有車子經過。
十一時半,母親進來看過她。
“寶仲,寶仲。”她低聲喚女兒。
寶仲佯裝睡著,背著門,一聲不響。
母親幫她拾起地上的衣服,搭在椅背,悄悄走出房去,掩上門。
寶仲張開眼睛。
母親又要出去了。
那人在等她。
寶仲輕輕掀起被褥下床,聽得母親關上大門的聲音。
寶仲自窗簾縫中張望到那輛熟悉的車子停在門口,車頭燈亮著。
母親立刻竄進車子裏,車子迅速開走。
一切又恢複靜寂。
寶仲放下窗簾。
無意發現了這件秘密已經有幾個月,她沒有見過對方,不知他長得如何,做何種職業,是否一個好人。
有一個深夜,她口渴起床倒了一杯水喝,忽然看到有車子駛近。
剛想叫母親,卻發覺下車來的就是母親。
這一驚非同小可。
接著,送她回來的男人與她在門口擁抱。
寶仲幾乎不相信雙眼,母親林少豐一向是標準賢妻良母,怎麼會做出這種事來。
寶仲吃驚之餘,立刻上床用被褥蒙住頭逃避。
第二天,細細觀看母親神色,一點異狀也沒有,寶仲還以為昨夜所見是噩夢。
母親一直是文靜嫻淑的好女子,穿襯衫扣上每一粒紐,還有,裙子永遠過膝,並且,照足規矩,過了九月一日勞工日,不再穿白色服飾。
可是,那男子一而再、再而三地來接母親外出。
他們到什麼地方去?
童話裏,美麗公主的靈魂每夜應惡魔之召被逼去到冥界。
母親當然是自願的。
那人到底是誰?
在這期間,父親回來過幾次。
他也沒有發覺任何蛛絲馬跡,這三年來他來去匆匆,生意發展得極佳,可是妻女極少見得到他。
雷家每年搬一次家,最近搬到最好的住宅區,父親又一直說:“囡囡十六足歲一到就可以開車”,一輛紅色平治小跑車slk已經停在車房裏。
物質享受真是一流。
可是有一次,寶仲無意聽到母親同好友說:“我對物質追求一向沒有太大的興趣。”
這是真的,母親用的東西都很考究,但她並非擁物狂,絕對不會天天逛服裝店。
首飾也十分簡單,常戴不過是一串黑色南洋珠及一副獨立鑽耳環,另外還有一隻手表,如此而已。
母女更希望男主人時時在她們身邊。
家庭起了變化,一般孩子會乘機自暴自棄,疏懶功課。
寶仲卻剛相反,本來成績平平的她突然覺得有需要尋求精神寄托,她比從前沉默,也比從前用功,最近測驗卷子拿回來,全是甲甲甲。
同學們大為訝異。
父親十分寬慰,“啊,這樣下去,你會成為家族中第三個文丹福生。”
頭兩個是小叔的子女。
這真是黑色幽默,母親有外遇,女兒反而成為好學生。
課餘,又時時到圖書館去,並且堅持乘公共汽車。
一日,與好朋友安妮說:“人,至多隻能存活一百年吧。”
安妮立刻駭笑,“不要與我談論那樣深奧的問題,我不懂。”
寶仲卻自顧自說下去,“青春尤其有限,隻得十年,十五歲到廿五歲而已。”
安妮說;“我們去打球吧,別想這些。”
“然後,責任多多,煩惱迭起,做人就不簡單了,人生沒有太多好日子。”
此刻,寶仲躺在床上,喃喃自語,“因此,要珍惜一切。”
母親大抵要在天亮才會回來。
到底年輕,寶仲一轉身,還是睡著了。
她做夢看到父親回來找母親,揚聲叫她名字,半晌,寶仲掙紮醒來,才知道是收音機鬧鍾。
母親已經回來了,若無其事坐在早餐桌前。
真好戲。
任憑誰,到了某個年紀都會演技精湛,有時,人們還會稱道為修養呢。
母親修養特佳,既不興奮,也不特別高興,一切如常,真叫寶仲佩服。
寶仲默默喝果汁。
母親輕輕說:“明後兩日,我有事到東岸去訪友,你一人在家,可以處理嗎?”
寶仲答:“沒問題。”
“小心門戶,馬利亞會銷假陪你。”
寶仲啊地一聲。
“我乘下午三時飛機。”
寶仲忽然問:“父親知道嗎?”
母親咳嗽一聲,“我同他說過。”
夫妻關係已經名存實亡。
各人有各人的事做,各人有各人發展,彼此給對方很大自由度。
真正文明,一時間叫寶仲接受不來。
第二天放學回來,馬利亞說:“太太已經走了。”
寶仲問:“是否一個人?”
“是,一個人。”
當然不會叫任何人看見。
那天晚上,父親打電話過來。
寶仲與他談了幾句,想起來問:“爸,你在哪裏?”
“新加坡。”
四處為家,處處為家。
“爸,幾時回來住一段日子陪我們。”
雷之揚笑,“男人有男人的難處,我們沒有工作,象什麼?”
“總要退休吧。”
“言之過早,我放多過三天假便六神無主,不知是坐好還是站好,抑或開始學習烹飪打毛衣。”
寶仲隻得笑。
“況且,家人生活豐裕無憂,是男人的驕傲。”
父女對話,似乎可以就此打住了。
但是寶仲忽然問:“爸,你有無對母親不忠?”
大概是吃驚了,要隔很久,才聽得雷之揚說:“怎麼問起這種問題?”
寶仲也有點後悔魯莽。
但是雷之揚的答案無隙可擊,他這樣說:“你問我,我當然說沒有。”
“有,還是沒有?”
“沒有。”
談話中斷。
母親,此刻同那人在東岸幽會吧。
抑或,根本沒有去東岸,也許就在市區邊界,同那人在一起親熱。
其實,所有的母親也都是人,在做母親之前,她們都有姓名、職業、身份,可是子女很少那樣想,對他們來說,母親除卻做母親之外,就不應再做其它事,尤其不可有七情六欲。
不是嗎,已經做了母親了,這合約可是賣身契,從此之後,失卻自己,隻剩家庭,沒有事的時候,小犧牲,一旦有事,則大犧牲,統是母親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