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向唐柔建議道:“安排何冬擔任‘區教師發展中心’主任,級別反而提了一級,工資獎金提高了不少,同時各種實惠非常多。退而求其次,他應該會選擇這個崗位的。”
唐柔聽了眼睛一亮,這個辦法妙啊。
“明元區教師發展中心”管理著全區教師業務培訓、業務競賽、名優教師評定、學校裝備圖書等事項,既掌握著業務審定,又掌握著數額不少的經費,還沒有學生安全和學生成績的壓力,讓何冬去這樣的地方任職,他不會感覺太委屈。
張峰回到自己辦公室時,並沒有表露出高興的表情。
一是他開始認識到不能輕易得罪女人,特別是手握實權的女人。女人一旦發狠起來是很可怕的。象何冬這樣的副主任,唐柔說趕走就要趕走。
二是雖然唐柔剛才向自己承諾了,一定幫他爭取到黨政辦副主任的位置,但終究還沒有定論,誰也保證不了會不會有意外情況發生。
蝦有蝦路、蟹有蟹路,唐柔雖然有把握逼迫何冬離開,但萬一何冬有更大的關係、更深的背景呢?
唐柔如何與何冬進行交談的,前者到底掌握了後者什麼樣的把柄,張峰無從可知。
過了三天,明元區教育局召開了局委擴大會議。
為體現集體決策和集體領導,明元區教育局在決定重大事項和人事變動時,需要召集局級領導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和表決。
有時為了議事需要,就需要召開擴大會議,此時相關的科室長列席會議。
列席人員可以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但沒有最終的表決權。
這次局委擴大會議照例由區教育局局長楊東元主持,組人科長唐柔列席會議。
區教育局黨政辦主任薑國梁作為局委會議的記錄員,自然出席會議。
這次會議先是處理前段時間積壓下來的事情。
有些事情,其實是局級領導私下已經商量好的,提交到局委會議上,按程序走一下,形成集體研究的決議,用來規避以後的檢查和問責。
有些事情,是一時抉擇不下,需要提交到局委會議上,進行互相妥協。
會議接近尾聲時,楊東元提出:“區教師發展中心’沈雲同誌因身體原因,自己要求退出主任崗位,隻擔任協理員,現在請大家推選合適的主任人選。”
唐柔事先應該找沈雲談過話,沈雲權衡利弊後,主動以身體原因退出主任崗位,這樣就便於她接下來的一係列組織調動。
當然,這樣的變動方案,唐柔事先肯定取得了楊東元的同意,作為區教育局一把手,楊東元肯定掌握了最終的人事決定權。
唐柔作為組人科長擁有局管幹部任命的建議權、考察權,但沒有決定權。
見沒有人進行提議,唐柔開口說道:“前幾天,黨政辦副主任何冬主動來找我,表示有機會的話,希望去直屬單位任職,他說他自己還是喜歡從事業務工作。”
“既然這樣的話,是否讓何冬去擔任區教師發展中心主任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