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從頭開始(1 / 2)

粵城南郊,看守所。

林元提著包袱,看著向兩旁徐徐滑動的鐵門,伴隨著輪子摩擦著滑軌發出“隆隆……鏘啷……啷……”的聲音,從一道門縫直至能看到整個外麵的天空,林元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雖然說在這裏呆的時間不長,才四十幾天,一個多月,他沒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麼,王八棒子泡了自己女人(確卻的說是女朋友)。是個男人都得幹他!

李麗芬,林元的女朋友,應該說前女友了,人長得確實很漂亮,整個廠裏好幾百女工也算三名前了!兩人交往差不多兩年都沒逾越最後一道防線,棒子國新來的人事經理催明賢,來幾個月就挖了牆角,他(她)們什麼時候開始自己沒發覺,到一個月前被林元堵在賓館。是個男人都會爆發,直接一頓暴揍,這貨平日裏一副文質彬彬,道貌岸然,見到所有員工都是一臉嚴肅,隻是那微微翹起的嘴角透露出內心的不屑。

想到當時那孫子滿臉流血呲著牙慘嚎著趴在地上找眼鏡,林元握了握拳。如果不是當時賓館保安趕到,如果不是當時麗芬衝上來死死拉住自己。林元絕對會讓崔明賢這輩子都碰不了女人!

一想到當時李麗芬衝上來死死抱住自己,一邊喊崔明賢快跑,林元心裏莫名的一陣疼。崔明賢半爬半跑到門口還回頭狠狠罵了一句“狗雜種,你死定了!”

等林元甩開李麗芬追出門口,賓館十幾個保安已經趕到,幾個人控製住林元,另外幾個人攙扶護持著崔明賢先出去了,十多分鍾警察趕到,崔明賢亮出自己棒國身份:說自己是棒國在華工廠的高管,一向遵守貴國法律,遵紀守法,現在身體受到不法傷害,人身安全完全失去保障,現在右眼被打得已經看不見了。但我相信貴國警察,**會嚴正處理這件事情,必要時我會報告我國駐粵城領事館。到後麵已經是**的威脅意味!

警察了解了事情的經過,雖然對林元很同情,但事實人被他打傷了。而且對方說眼睛已經無法視物,如果真的如此,那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了。一下處理不當,真有可能成為一樁涉外事件!

一切隻能按程序了,先把崔明賢送醫院,把林元和李麗芬帶回警局做筆錄,然後向上級領導報告這一事件,李麗芬做完筆錄先放了,直至離開警局林元沒再看見過她。隻是在警局下車時李麗芬看了眼帶著手銬的林元,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但林元能從她眼神中感覺到一種陌生人般的同情,當時心裏一陣陣刺痛!女人,還真是無情,變臉比翻書還快。最少,李麗芬就是。

第二天在拘留證上簽了個名就被送到這個看守所,到第十四天當初給他做筆錄的孫警官過來讓他在一份法醫鑒定書上簽完字又轉為刑事拘留。林元看到法醫鑒定書上什麼玻璃體破裂傷,結果:輕傷一級!

他隱約知道這好像夠判刑了,也並沒有後悔,咕噥了一句‘活該’。孫警官還以為他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了,還安慰了幾句。同為男人,同胞,他同情林元,但畢竟於情可宥,於法不容!

對呀,輕傷一級,刑拘,現在剛好四十五天,怎麼放出來了?!

林元可不會相信崔明賢會發善心,就他那眼鏡背後藏著的陰險狠毒,不把自己往死裏整就不錯了。自己隻是這個陌生城市的飄零客,更不用談什麼人脈背景。那就隻有孫警官他們了,都是同胞嘛!這個解釋得通。

誰說警察沒人情味了,哪天得當麵表示下感謝,林元可不是辜恩的人。

“喂!那誰,怎麼了你?不想出去?”門崗處的喊聲讓林元回過神來。拉了一下衣襟,呼了一口氣。邁步朝鐵門外走去,快要跨出鐵門時頓了一下,抬手想要說聲“再見”

門崗裏那老獄警揮揮手:“走吧,走吧,朝前走!別回頭,不再見!”

林元忽然感覺心裏有些暖!

看守所門口,因為地處市郊顯得有些蕭落。隻有一路公交車偶爾停下,挨著監獄圍牆邊一排兩層的辦公樓是家屬律師辦理接見手續的。門口徘徊著幾個男女手裏拿著一疊名片正在尋找派發目標,上麵印著XX著名律師、XX律師事務所、專業辦理假釋、保釋、減刑……吹噓幾個成功案例,小小的卡片被利用到極致。真假呢,鬼才知道!畢竟會找他們的都是當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