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還沒有撞開門進來的時候,我已經出去了,當然我是假裝著被摔出門的,而我翻滾著在地上的時候亦沒有忘記用腳勾上了門。
那剩下的兩個頂級護衛顯然不知道跟他們在一起的四個人已經去跟上帝的兒子談情了(為什麼不是女兒呢?不清楚,也許上帝的兒子喜歡這調調吧!),他們亦沒有注意到門被關起來了,更沒有注意到門中躺著或者靠牆而死的四個人。他們選擇了跟剛才已經掛了的人一樣的方式表達了他們心中想虐待我的願望,兩個人一前一後向我逼過來。
當兩個毫無防備的人在你的麵前露出他的致命咽喉處的時候,你會怎麼做我不知道,我反正是要把我的兩把飛刀插上去,當然,是飛快的飛插上去。而整個過程自然是用不了多久的!(因為是主角的緣故,所以每次的敵人似乎都好配合!嗬嗬。)我暗暗想到:“這六個家夥真的是頂級護衛嗎?怎麼象紙紮的一樣。”
之所以想的時候沒有把斯蒂芬包括進去,是因為他已經知道事情的不對勁了,早在我翻滾著出洗手間的時候雖然因為門的巧妙的角度掩飾而看不請裏麵的什麼,可是卻可以聞到一絲血腥味從裏麵傳過來,其實,以我那麼快的速度殺死的人肯定是不會這麼快留出很多的血的,而斯蒂芬卻聞到了如此淡的血腥味,不得不說斯蒂芬不愧為一個特級護衛,對血腥味的敏感程度以及對事件的迅速推測都過人一等。
當然,他已經發現不對勁,可是並不代表他會很快地做出正確的反應,他隻是沒有象另外兩個頂級護衛一樣毫無警覺的靠過來。他站在一個比較遠的地方,準備靜觀其變。不得不感謝他的靜觀其變,讓我有足夠的時間把兩個礙眼的人給解決了。
而殺掉了兩個護衛以後,他已經拔出槍來了,那是一款伯萊塔(beretta)公司出產的px4型手槍,黑色槍身,口徑為8mm,十二發子彈裝。有效射程遠,殺傷力高。他拔槍的速度很快,幾乎在一瞬間就把槍對著我的致命處-腦袋。而且在做出這些的同時,左手已經拿出了在上衣口袋中的通訊器,之所以知道是個通訊器是因為它上麵寫著walkie-talkie(對講機)。
這時候我已經沒有飛刀了,所以,我袖中的短劍就隻有用來當飛刀了,而此時他左右手都有著必須阻止的東西。當然不能也不用想太久,因為是主角的緣故,所以,很快我就決定了。通訊器顯然更重要些,因為如果不阻止通訊的話,對於我的任務有極大的不利,而且子彈是可以躲的,通訊器卻隻能先阻止。
短劍飛速的劃破空氣,帶起一片光影快速的滑過斯蒂芬正準備按通訊的左手。在這之前我就地一滾(為什麼要用滾這麼不符合身份的動作呢?實驗證明,在各大電影中,滾的速度很快,且軌跡不定不易瞄準,對於躲閃子彈以及暗器有很好的效用,且滾這個動作在主角用出來的時候也可以是很帥的!),往一張鋼製桌子的方向迅速閃過去。
很顯然,斯蒂芬沒有學會怎麼去滾,所以他的左手在我的鋒利的短劍之下離開了他的胳膊,往地上落去。濺起一片血花。
(此處出現現行電視劇,電影上的穿幫鏡頭:‘如此鋒利得一下劃過就能割下一隻手的劍主角是怎麼藏在袖中的呢?’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作者對於此的回答是:‘因為是主角的緣故!’此回答帶起了一股流行風,對於不合理的事件的最好,最簡潔的辯解:‘因為是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