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回去後,就麻暈了毛利大叔。

黑羽小姐你可以說了嗎?到底發現了什麼線索?

為什麼那麼肯定伴場先生不是凶手。

黑羽櫻(夜白瑜)這個啊,你問毛利大叔吧,其實剛才是他讓我這麼做的。

毛利?

沒錯,是我讓黑羽小姐這麼做的,而且我現在去確定他不是凶手。

此話怎講?

現在請你們好好回想一下初音小姐的車子燒起來時候的情景,從這家餐廳離開走到停車場的門,今天晚上因為下雨的緣故被鎖上了。

而廁所窗戶外的路有大灘積水,並沒有發現腳印,這麼一來,唯一的可能是從餐廳的正門出去。

但是伴場是這場聚會的主角,要是他走出這家餐廳一定會有人看到,並且記住是吧?

也許並不是沒人看到,而是沒人注意到而已,要是我的話應該會這麼推理。

黑羽櫻(夜白瑜)(竟然和透子對上了,幸好沒讓柯南用我的聲音。不然搞不好……不敢往下想。)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因為他在廁所變裝了,他事先把變裝之後的衣服藏在了餐廳的廁所裏麵。

比如說頭上戴著毛絨帽,身上穿著風衣的話,任誰都不會發現這個人是他吧。

因為他在宴會開始的時候,就在大家麵前和大家打招呼,讓大家記住他變裝之後,身上的穿著打扮。

那麼初音被燒起來之前,他給我打的電話要怎麼解釋呢?

初音在電話裏明明一邊哭一邊說永別了

那電話真的是火燒之前打的嗎?實際上是你在停車場便裝埋伏準備好要襲擊她,然後在她下車的時候才打電話給她的,對不對?

黑羽櫻(夜白瑜)(透子,我嚴重懷疑你的智商下降了。)

趁她被人通電話吸引注意力的時候攻擊她,讓她失去意識。雖然說初音小姐多少有一些反抗,你好不容易將她塞進車子,對車點火,然後返回餐廳,之後再故意撞倒我,將自己弄傷。

接著你將假裝打電話給初音小姐,再將大家的視線引向窗外。

你說什麼?我根本沒有這麼做。『激動。』

不過他便裝用的衣服去哪了?

應該是被他剪碎衝到下水道去了。

毛線帽當然是沒問題,要是尼龍質的薄風衣的話,我想應該是可以剪的很碎的。

那鞋子怎麼辦呢?鞋子就沒有那麼容易剪碎了吧?

哈哈哈,我想他的鞋子根本沒必要換掉啊。

那麼伴場你就脫下來給他看吧,看看你運動鞋的鞋底,那就是你不是凶手的鐵證。

哎!這是奶油的汙漬,應該是在初音小姐離開這家餐廳去美甲之前,伴場先生不小心踩到了奶油蛋糕。

啊,是嗎?外麵下了雨,要是案發當時走到案發現場的話,鞋底的奶油應該會全部脫落才對。

原來如此,也就是說伴場先生根本沒有離開過餐廳。

黑羽櫻(夜白瑜)(厲害,柯南不愧是被稱為平成時代的福爾摩斯啊!不對,應該是工藤新一。不過他倆都是一個人啊!)

沒錯,那就是證明伴場不是凶手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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