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第13章(2 / 2)

至此,這場官司在刑法範圍內,就算是結束了。

不過法律是法律,作為黨員,胡廣誌的所作所為,顯然是嚴重違紀。

原本就沒有什麼靠山,隻靠著巴結上司和熬資曆才走到這一步的胡廣誌,很快就被放棄了。

他被嚴重處分一次,並且很快被免去印刷廠職務,調任去了一家造紙廠做辦公室主任。

他夢想中的前途,算是沒有了。

拿到了賠償之後,木錦和印刷廠以及政府公職人員一起出發,回村普法。

是的,這次事件,被認為是一個就很好的普法機會,需要法律工作者們走到鄉間,向所有人普及法律知識。

在此期間,胡廣誌沒有任何機會與木錦見麵。

直到洛水鎮附近十幾個村莊的村名,全部被集中到一起,發布了李甜和胡廣誌的婚姻無效證明。又乘機對所有村民進行了普法之後,一切才告一段落。

胡家和木錦終於徹底沒有關係了。

她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之下,去胡家拿了自己的行李。

原本指天發誓等兒媳婦回來之後,一定要把她打死的胡家老兩口,在見到被工作人員陪同的木錦之後,一句話都不敢說,連看都沒幹敢多看一眼,就任由她拿著自己的幾件貼身衣服走了。

李甜回到了李家村,被人當做驚奇圍觀了好一會兒。這才回到家裏,重新布置自己的臥室。

李家隻有三間房子外帶一個偏房和一個豬圈。

三間正方中除了一間是堂屋之外,另外兩間是臥室。

李甜的父母去世之前,這兩間臥室是他們夫妻一間,李甜和李葉姊妹倆是一間。

後來李家夫妻去世了,他們的臥室便被空出來,李甜姐妹倆,還是和原來一樣住之前的屋子,直到李甜嫁人。

現在李甜回來,要繡花賺錢,又準備重新上學,當然不打算和李葉擠一間屋子了。

於是她搬到了李家夫婦生前住的房間,找出破舊的床單被套鋪上之後,這才把李葉叫過來,告訴她自己的打算。

“我準備重新回去上學,家裏的地,我不準備種了,你覺得呢?”

“地不種了?那不太好吧?不種地,我們吃什麼?拿什麼上學呀?”

李家的地,以前的李家夫妻在種,他們去世之後,便是李甜這個當姐姐的在種。

農村種地很看天時,為了不浪費土地,往往一家種地幾家幫忙。李甜雖然年紀小,但很勤勞,往往為了讓自己家的地被全部種完,就去幫別人換活種地。

往往等農忙過後,好還一兩個月,才能把農忙時欠下的人情還完。

因著李葉這個還在讀書的妹妹,李甜便是嫁去和胡家之後,也依舊管著自家的地。

連同胡家的地一起,每年還人情的時間就更長了。這就是為什麼她結婚之後,窮得更加徹底,十幾歲的女孩子,居然營養不良到連例假都來不了的原因。實在是勞累太過,身體虧損嚴重。

現在換成了木錦,當然不可能再像李甜一樣當牛做馬。

她說的很現實。

“現在家裏就隻剩下我們兩個人,那些地,自然也是屬於我們姊妹倆的。但是我不準備種了。你若是想種,你就去種,不想種,就租出去。每年收上來的糧食,和租地的人商量,看給多少當租子。至於上學的費用,那就各自想辦法了,你想你的辦法,我想我的辦法。”

李葉一愣,驚道:“姐,你不管我了?”

“我管你?我才比你大幾個月,我拿什麼管你?”

安年頭算,倆人的生日是隔了一個年頭。但按月份算,李甜才比李葉大九個月。

相差九個月的姐妹,不能因為父母去世,一個是姐姐,就得搭上一輩子吧?

原身願意承擔這個妹妹的人生犧牲自己,那是她的事情。木錦不是李甜,不可能和她做出同樣的選擇。

她又不欠她們。

麵對李葉的忐忑和糾結,木錦不為所動。

“當然,你現在年紀也還小,才十六歲,年後也才十七。看在我們血脈相連的份兒上,我要是有餘力的話,也會幫你一把,但再多也就沒了。不過,這僅限於十八歲之前。滿了十八歲,即便我有餘力,也不會再幫你任何事情。之所以明說,是希望你要早作準備,免得等時間到了,來個措手不及,耽誤了自己的人生。”

李葉花了好半晌,才終於明白了她得意思。

她沉默地看著這個姐姐,哭起來。過了好一會兒,發現木錦沒有任何反悔的意思,才說了一句:“姐,我感覺你變了,變得我都不認識了。”

“太好了,看來你很聰明,知道我不是從前那個李甜了,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