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旺達惹上大麻煩了!
我知道她和我選了不同的立場,但我們畢竟還是朋友。
等等,我們還是嗎?
2
我來這四天了,確定了一件事。
這是另一個世界!
為什麼?因為我見證了人類曆史的發展,從沒有一座城市叫做“大都會”。
也沒有“哥譚”和“中城”。
但這也有紐約,隻不過不是我的紐約。曼哈頓的中心沒有那棟騷包的大廈,這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喜歡它。托尼知道一定會嘲笑我。
這裏甚至沒有超級英雄,沒人知道複仇者是什麼。
最接近超級英雄的,是一個在“星城”叫做“綠箭”的家夥,但那最多算個義務警察。
3
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當然是托尼和隊長,他們因為政府提出的管束政策起了爭議。
題外話,他們倆就沒有一天不吵架的。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這一次牽扯進了大部分的超級英雄。
我依然覺得稱呼自己是超級英雄很奇怪。
不過至少紐約時報的標題是“超級英雄反目成仇”,“拯救者還是毀滅者”,“超級英雄炸毀校車”,“政府正式出條管束超級英雄”,“義務警察的末日”。
因為一次意外事件,民眾對我們的厭惡到達了頂峰。
然後就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內戰。托尼主張尊崇管教(天曉得這個花花公子怎麼想的,這不像他的作風),史蒂夫居然成了那個反抗者。
別想太多,我並不主張任何一派,我甚至不是人類。
如果是這麼簡單就好了,我也不會來到這個奇怪的地方了。是瑟曦,瑟曦說我們不能袖手旁觀。
我們不是已經袖手旁觀了數千年了嗎?
好吧,自從我們阻止了神現之後,那一套“不許插手人類的事”的說辭就被我們遺忘了。
地球現在是我們的家了——又不是說天神族還願意接受我們回去。
我們是神的棄子。
4
作為能和旺達抗衡的法師,我被托尼邀請進了他的隊伍。
說實在的,我對簽署超人類注冊案沒有任何意見。
如果過去的地球生活教會了我一件事,那就是往往那些擁有強大力量的人,會造成更大的危害,有些力量需要約束。
但我實在不想和朋友們打架。
渾水摸魚。
如果我能像旺達或者諸克一樣控製人的思想,那我一定會讓大家回家睡覺。
但我不行。
所以我隻能開傳送門送他們回去睡覺。
兩邊都挺生氣的,所以我成了眾矢之的。
我是永恒族,嚴格意義上並不會死,但是離開了阿裏瑟姆我也不能再生了。一種尷尬的處境,所以大多數時候,我更願意讓自己活著。
我不敢相信其餘的人要複活我需要經曆的一切(如果他們想複活我的話),阿裏瑟姆不是個好說話的人。
大多數人不是我的對手,但旺達不是大多數。
我以為“不動真格”是默認的,直到旺達的魔法擊中了我。
在我開傳送門的時候擊中了我!
我猜她的混沌魔法一定改變了傳送門的屬性,不然我也不能到這個世界來。
5
我當然嚐試了,不下數百遍,回不去。
除非旺達的魔法再次擊中我的傳送門,不然我別想回去了。
而我現在在另一個世界,所以,回不去了。
哪怕洛基再多毀掉幾條時間線都沒用,這裏不是平行宇宙。
6
這已經不是旺達第一次搞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