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仙》是明夭看的第n本古風仙俠小說,雖然她還沒追完,但不妨礙她將《臨仙》定義為一本狗血虐文。

小說中,天虞山掌門人崔淩,號稱仙界第一人,常年都在閉關,宛如一位看破紅塵的隱士,將天虞山大部分事務交給了大長老打理。

直到那次收徒大會,一個名叫弦虞的少女大放異彩,她明豔熾熱、快意恩仇,卻又帶著一點遲鈍的天真,最重要的是,在她身上總能出現旁人想象不到的奇遇,富有傳奇色彩的她很快就成為了話題人物,原本死氣沉沉的天虞山,因為她的到來,熱鬧非凡。

弦虞出現之後,久不露麵的崔淩竟然破天荒地出席了收徒大會,衣袖如雲繚霧,翩然飄至弦虞麵前,將弦虞收為自己的首席弟子。

但後來,弦虞得知他們前世的愛恨情仇之後,毫不猶豫地朝崔淩揮刀相向,於是,這一對怨侶就在比一比誰更心狠的路上越走越遠,純潔真摯的愛?不存在的,殺了你才會讓我又痛又爽!

毫無疑問,在這本相愛相殺的小說中,明夭是一個惡毒女配,她羨慕女主可以得到男主的心,也嫉妒女主熱烈張揚的性格,不斷設計女主和男主,最後落得個被萬鬼啃噬的結局。

尤記得那天,崔淩將主峰玉牌遞給弦虞時,隨後趕來的明夭,正巧看見弦虞抬頭衝崔淩一笑,那笑容明媚得有些刺眼。

明夭踉踉蹌蹌地回到三淨峰,對著鏡子打量自己,蒼白的臉龐就像是一個僵硬的雕塑,怎麼也扯不出那種明豔的笑容。

她將鏡子惡狠狠地砸向地麵,破罐子破摔地跑到崔淩那裏告白,結果當然是被他無情拒絕,第二天醒來時,軀殼裏的靈魂就變成了現在的明夭。

明夭花了半個時辰的時間,接受了自己穿書這個事實。

別問她為什麼接受的這麼快,問就是這穿書套路她太熟悉了,前世看了那麼多穿成惡毒女配的書,她肯定能夠輕鬆應對。

但後來的事實表明,她顯然低估了該小說中男主女主的戰鬥力以及書中炮灰角色的影響力。

所以,她既不能打臉男主,碾壓女主,實現女配人生逆襲,也不能揮揮衣袖一走了之,徹底遠離小說是是非非。

但此刻的明夭對未來的遭遇一無所知,她抱著被子在床上滾了一圈,剛剛喟歎了一句真舒服,她的房門就被人吱呀一聲推開了。

進來的人是一個中年大叔,雖然胡子拉碴,但氣質清雋,五官秀美。

中年大叔徑自坐了下來,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故作老成地壓低了音調。

“夭兒,為師知道你羨慕掌門新收的徒弟,但你不用灰心,你很快也能與掌門朝夕相對了……”

“啊?”

明夭一時沒有反應過來,他的話是什麼意思?

她知道眼前這個俊美無儔的中年大叔,既是明夭的師父,也是明夭有血緣關係的哥哥,叫做明念,書裏的炮灰角色。

奇怪的是,雖然她剛剛穿越而來,但對明念竟然有一種天然的熟稔感,絲毫不感到陌生和疏離。

“前幾日,為師去競選主峰藏書閣守閣人這個職位,在過五關斬六將之後,為師成功獲選,即日將搬到天虞峰主峰,到時候,你和為師一起搬過去,就能和那個徒弟一樣,每天看見掌門了。”

明夭抽了抽嘴角。

“可是,我現在隻想離掌門遠遠的。”

明念沒有絲毫震驚,反而露出了一副“我懂”的表情,說道:“你是覺得距離產生美吧?為師明白。”

你明白個大頭鬼!

收徒大會結束後,明夭每天閉門不出,安心睡覺,如此過了三個月,天虞山一年一度的弟子試煉大會又開始了,作為修煉廢柴的明夭,開始愁得每天晚上多吃一個豬蹄。

試煉大會的前一天晚上,明念從天虞山主峰回到了三淨峰。

明念答應過明夭,要在明夭參加試煉大會前為明夭準備一頓豐盛的美食,他果然說到做到,一回來就去廚房忙活起來。

他一邊熟練地殺雞宰羊,一邊好奇地問道:“你是來真的?都沒有見你在掌門身邊晃悠了。倒是那個叫弦虞的女孩,現在天天跟在掌門屁股後麵。”

上次明夭對明念說,她決定徹底忘記崔淩。

“哥,你信命嗎?”明夭不答反問。

明念遲疑了一回兒,答道:“信!”

“那就是了,天道老頭兒告訴我,和崔淩在一起的人不會是我。我又何必自討苦吃?”

明念的眼神忽然閃爍了幾下,緩緩問道:“天道老頭兒有沒有告訴你,我會被自己砍傷?”

“啊?”

下一刻,明念極為鎮定地舉起手,鮮血從他的手掌潺潺流出。

他像個沒事人一樣,將菜刀往旁邊一扔,運用靈力開始止血。

明夭無語地搖搖頭,走上前幫他擦幹血漬,說道:“無論是做飯還是做人,都要專心致誌,不許跟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