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那年(2 / 2)

秦聲繼續他的故事:“那天下午,我的班主任李山老師和我談了一節課。本來我還挺不服氣的,覺得沒有什麼人受傷,而且鈴聲已經恢複正常了。李老師說,約束我們行為的,有紀律,道德,和法律。比如有一個人,他特別會開鎖,什麼鎖都攔不住他。但他因為偷東西是要坐牢的,所以他沒有入室盜竊。這是法律的力量在約束他。他害怕因為亂開鎖被學校開除,這是紀律在約束他。他沒有因為自己會開鎖就隨隨便便趁別人不在家的時候溜進別人家裏,窺探別人隱私,他覺得這樣做不對,這是道德在約束他。李老師問我,對於有能力的人來說,用什麼來約束他的行為更好?法律和紀律麵前實際上是人人平等的。隻有道德,有能力的人,必須有更強的道德感來自我約束,未來他才不會喪失自己行為的底線,滑向不可救贖的深淵。李老師舉了很多人的例子,讓我認識到了能力越大,責任也越大。他讓我明白了做人做事做學問,做人是第一位的。從李老師辦公室出來,我就去找了當時的德育張主任,現在的張校長。我說鈴聲是我改的,我保證以後不會再違反紀律。他問了我一句我永遠都記得的話。他問我要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用行動負責,還是用語言負責。我愣了一下,立刻就明白了老師的用意。我說咱學校的鈴聲預備鈴,上課鈴,下課鈴都是一種鈴聲,不好分辨。我可以改為用不同的聲音來設置。張校長當時就同意了。我當天就請我的同班同學,鋼琴十級陸驍錄了3小段鋼琴曲。今天當我聽到附中的鈴聲還是當年我設置的那幾段音樂,真是感慨萬千。謝謝母校對我的包容!謝謝母校對我的肯定!也感謝母校對我心靈成長的幫助!”台下爆發出的掌聲比剛才還要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