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開眼的一瞬間,莊非還以為自己又死了。
她抬起那隻不太對勁的手,舉到自己眼前,清晰的看到一條橫亙手腕的白色疤痕。
嗯,沒錯了,她是莊非,她也還是莊非。
還是那個,本應該是抱之可以忘憂的腓腓,卻因為沒文化的警察蜀黍手誤,改成了麵目全非的那個非。
一個生為非酋,死後亦為非酋的正經非酋。
姓莊名非,如假包,哦,不,換不了了。
這個世界的莊非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了。
沒有殘魂,沒有執念,在十五歲生日的當晚,割腕自殺身亡。
鮮血流了滿滿一浴缸。
嗯,倒沒那麼誇張,確切的說,是鮮血染紅了一浴缸熱水。
等她這孤魂醒過來的時候,水都涼透了,原身自然也涼透了。
也不知道這麼小一姑娘哪裏學來的冷門知識點,拿熱水阻止血凝,還很科學的成功了。
手腕上劃得那一刀也特別狠,一點猶豫都沒有,又深又剛,到現在疤痕都消不掉。
當然,莊非也沒有特地去想辦法消掉。
原因嘛,一個字,窮,兩個字,沒錢。
啊,她恨有錢人!
萬惡的有錢人!
可憐的小姑娘,實在太可憐了,但也不用死得這麼決絕吧。
雖然同為被父母拋棄的孤兒,莊非感同身受。
她能夠理解小女孩的想法,但是這種沒意義的死法,不是更讓自己的存在更加沒有意義嗎?
小姑娘崽啊,既然這世界都已經對我們如此冷酷無情了,那就更應該加倍疼愛愛惜自己呀。
不管怎樣,機緣巧合,陰差陽錯,莊非這縷異世飄來的孤魂野鬼就這樣借屍還魂,再活了一次。
莊非本魂就覺得吧,這很不科學,這很劇本。
投魂到這個異世以來,莊非一直有種做夢一般的,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飄忽感。
乃至到了四年後的今天,依然時常飽受強烈的不現實感侵襲。
她覺得自己每天都在犯精神病,活在一個不知從何而起,從何而終的幻想裏。
這導致的結果就是,每天一早醒來,莊非都要問自己一句:莊非今天夢醒了嗎?
哦,並沒有。
這句話是在問她自己,又好像是在問原身。
莊非細細的手腕無力垂下,頹然回搭在眼睛上,遮住了從窗外照到大床上的光。
啊,就讓她因為救小朋友一命而死得幹幹淨淨多好。
到底是哪方不長眼的天道啊,平凡普通如莊非深感厚愛了。
但要讓她這麼同病相憐的多活一次,倒也不必。
對她來說,彼世就是她那不圓滿的一世所能達成的最圓滿結局的正確寫法了呀。
她已經交卷了,不想再補考一次了。
就讓她赤條條來,孤伶伶走,發揮生而為人的最後一絲餘熱,不好嗎?
畢竟,那個世界的她,無依無靠,無親無故。
可能奮鬥著活到最後,也就是生無片瓦遮身,死無葬身之地的命呀。
不知道她每天在街上晃悠,尋到一個追著媽媽橫穿馬路需要救命的漂亮小仙童死得其所多不容易嗎?
就當是一向殘酷的命運之神施舍給她最後的憐憫,到此為止不好嗎?
她懶得,也無力,和命運去計較了,她都已經躺平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