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
晨曦的微光穿透雕工精湛的窗柩,籠罩著床榻上亂成一坨的錦被。
忽然,那亂糟糟的一坨動了。
緊跟著,自錦被之下,探出了隻白嫩嫩的小手。
隻見小手在床榻上摸了摸,似乎是在確認著什麼。
不到片刻,小手的骨節肉眼可見的僵化在當場。
“不,不對!”錦被一掀而開,穿著單薄褻衣的少年慌慌張張跳下了床榻。
他的床榻不可能這麼柔軟,也不可能這麼滑溜溜、還香噴噴的。
這是哪兒啊?
少年光著腳四處張望,精致的小臉上寫滿了震驚與茫然。
“我不是……死了嗎?”少年愣愣地呢喃著。
他都已經死了,為什麼還能呼吸?為什麼還能動彈?又為什麼會在這裏?
少年覺得腦袋一陣暈眩,隨即整個人的意識便陷入了無邊的黑暗之中。
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少年是躺在床榻上的。
床榻邊,還蹲著一個約莫十六、七的微胖少年。
小胖子看起來肉乎乎的,卻並不顯胖,隻讓人覺得親近。
小胖子見床榻上的少年睜開了眼,麵色一喜。
“小公子醒啦?您可把小的給嚇壞了。小的聽您吩咐去沏茶,哪知一回來就見您倒在地上,趕忙讓人去請了柳先生過來給您瞧瞧,柳先生說您是心有鬱結,讓您多學著放寬心,得空多出去走走,別總是將自己當騾子使……”
“打住!”少年被小胖子的聒噪惹得腦仁兒生疼:“你先出去吧,暫時別吵我。”
小胖子也是個有眼色的,沒繼續打擾少年:“那小的守在門外,有事兒您喚一聲就成。”
待小胖子走出屋子並關好房門,少年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一睜眼就看到了陌生人,嚇死我了。”少年拍了拍到現在仍是撲通撲通的小心髒。
沒錯,就是陌生人。
他根本不認識剛才那個小胖子,小胖子口中的‘小公子’也並非是他。
他叫萊笙,穿進了一本時下最熱銷的話本子當中,成了話本子裏一個隻活了兩三頁篇幅的炮灰。
巧的是,這個炮灰也叫萊笙。
更巧的是,話本子當中的男主角,與他穿話本子前所喜歡的那個人也是同名。
封脩。
故事發生在肆城最大的縣府,中京。
話本子裏的封脩,憑借著狠厲手段穩坐封家家主之位,是肆城最響當當的人物,無人敢惹,更沒人敢欺。
傳言中,封脩有個愛到極致的人,叫什麼……沒人知道。
旁人隻知,封脩愛的那個人已經香消玉殞,而封脩卻始終孤身一人。
封脩可以孤身,可封家嫡係不能無後,因此旁係那邊的長輩們絞盡了腦汁想將自家子嗣送到封脩眼前。
未婚嫁的姑娘、公子是奔著封家家主夫人的位份,盼著今後穿金戴銀、衣食無憂。
年紀小的則是奔著封家下任家主的位置,隻要被能被過繼到主家,有朝一日便能得到整個封家。
旁係的小算盤打得挺用力,卻連一丁點兒聲響都聽不到,因為封脩不知從哪兒收養了個小崽子。
不是要後繼之人嗎?這不就有了。
過繼的算盤沒打響,還是有不少人在覬覦著家主夫人的位置,這暫且不提。
封脩收養的那個小崽子,正是萊笙穿話本子後這具身體的主人,‘萊笙’。
小崽子是五歲那年被封脩收養的,正是懵懵懂懂開始記事兒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