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第13章(1 / 2)

01

我沒有早戀過,但是曾經確實有過心動的男生,說的渣一點,好像都不隻一個,但現在反過頭來想一想,這種感情和真正的喜歡還是相差的很遠的。中學時代以為的喜歡,其實可能就是某一天那個男孩子穿了一件特別適合他的衣服,上課時你都要忍不住偷瞄兩眼。又或者是寫作業時,不小心觸碰到了同桌的手臂,心裏還要臉紅心跳好一陣。

我這種人是不會早戀的,走到哪裏都能和異性處成兄弟(除了大學,可能是因為大學更有女人味了),加上中學時還比較胖,臉上又長痘痘,還不會打扮自己。家裏人也從沒有對我普及過早戀的危害,可能是比較放心吧。哈哈哈。

02

大學談了戀愛之後,也沒有告訴家裏人,因為知道他們會不同意,上大學之前就和我說,要談戀愛要等找到穩定工作以後。其實還挺可笑的,我現在二十歲了,談個戀愛還要挨批,我姐二十歲的時候已經開始相親了。一方麵也能理解,家裏人不想我上個大學就被騙走了,但一方麵對於他們保守的樣子又有些無可奈何。

像我這樣保守的家庭還挺多的,尤其是女孩子的父母,但是又有些家庭有些操之過急了。蕭蕭在大二的時候,19歲左右的寒假,過年時和七大姑八大姨坐在一起聊天。某個姑姑提了一嘴,要給蕭蕭介紹個對象,蕭蕭那時正愁沒對象,就說好呀。蕭蕭的父母也很高興地說好呀,大家都沒在意當個玩笑過去了。直到有一天,蕭蕭的微信突然來了一個好友申請。

03

雖然認識的方式很特別,但聊著聊著,他倆也真的談起來了。姑姑介紹的對象,別的不說,家庭條件肯定還是不錯的,具體幾套房多少存款咱就不說了。隻知道男孩子是警察學院畢業的,畢業包分配工作,回宜春是某個派出所工作。這種職業對於家長來說肯定是喜歡的,穩定還體麵。警察配老師,倒也還不錯,如果教育方式得當的話,出生在這種家庭的小孩,也是很幸福的。

蕭蕭是在父母的眼皮底下談的戀愛,相對於我和一個不知來路的人談戀愛來說,她的父母還比較放心一些,不過還是鬧了一些笑話。有一天蕭蕭把她和她爸的聊天記錄發給我看了,大概意思他爸讓蕭蕭努力考上教師資格證,這樣就有保障和對方談戀愛了(對方大了兩屆,已經開始工作了),等時機成熟,爸爸再給你倆訂個婚,這樣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看到這幾句聊天記錄我就笑了,為什麼要有個證才能有保障地談戀愛呀?真有點像上個世紀,介紹對象還得先看看對方家裏是什麼成分,再去考慮能不能撮合過日子。不過也能體會父母的一番苦心,畢竟人家孩子已經在派出所上班了,自己的女兒還在上大學,有個證就說明以後的工作有保證了,可以說是“門當戶對”了。後麵那句更搞笑,想著手訂婚,這樣就能光明正大在一起了。隻能說老一輩的思想和我們還是不一樣,可能在他們眼裏一個人一輩子也隻能談一場戀愛吧,女孩子多談幾次戀愛就可以說是風騷,家風不正了。在我們看來,談戀愛很正常,適合就結婚,不適合就換一個。

04

看了蕭蕭和她爸的聊天記錄,我別的沒說,就提醒她在訂婚這件事上別打馬虎眼,真訂婚了就不好反悔了,你倆又是一個地方的人,倒時候鬧開了都不體麵。如果他倆最後能修成正果當然好,如果不行也沒啥,拜拜就拜拜。在我看來,她男朋友性格好不好不重要,有一點我就想把他打入死刑,有一個談了七年的前女友。談了這麼久,我覺得和離婚也沒差別了吧。七年了,不可能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的,一旦觸及到了這些,真的會很傷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