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鳴鞘翻出軍校高牆,一路南下,灰頭土臉地來到港城時,是七月最炎熱的一天。這幾乎已是祖國的最南端了。他一生也沒走這麼遠。從北到南,再也看不見雪。
他是來找人的,找他的母親。他對這個女人的記憶幾乎已經要模糊了,隻得知她跑到南方去,做小生意,應當是再嫁了。
這個女人錯就錯在不該招惹權貴。
他那年二十歲,比穆陽早出生兩年多三個月,不過那時他還沒遇見他,不知道這件事。
他在港城吃的第一餐是白粥。三塊錢,一大碗喝到脹肚。因為他沒有錢。
他太窮了,能一路逃亡活到今日,已是個人的本事。他知道最髒最亂的地方有活路可走,所以在一個小巷子裏找到這家蒼蠅館。他吃飯時特意露出口袋裏的小刀,所以眼珠子滴溜亂轉的賊沒有打他的主意。
可填飽肚子,走到巷子深處,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年輕的小混混們根本不懂察言觀色。他們是這座城市裏的蟑螂,伸著須須四處聞風而去。他們看見了周鳴鞘脖子上那枚玉,真是成色漂亮的護身符!所以動了貪心。
他們頭發五彩斑斕,沒有一個看得順眼。站成一排,彩虹似的,將周鳴鞘團團圍住。在這樣的人頭攢動中,周鳴鞘忽然看見,不遠處的垃圾箱上,還坐著一個年輕人。他從口袋裏摸出一包煙,叼到嘴上,用摔得四分五裂的打火機“啪”點著了。
吐出一圈,回頭看人。堅毅的、漂亮的臉。要不是因為眼角有一道小小的疤,腮幫子上還塗著紅藥水,周鳴鞘真會把他當女人。
他不吱聲,也不參與,但顯然,他是這個團體的主心骨。
周鳴鞘擼起袖子,露出小臂上有力的肌肉。微微一弓,青筋暴起,怪嚇人的,有人咽了口口水,往後退一步,被同伴拽住,挨了惡狠狠的一眼。周鳴鞘將他們的反應盡收眼底,然而麵無表情。他忽然有些饞那男孩嘴裏的煙。他心裏也憋著一肚子火沒發呢。
周鳴鞘說:“想好了,就動手。醫藥費不包。”
這是京城裏打架的規矩。他雖然算公子哥,可到底是情婦的孩子啊。公子哥不打架,來路不太幹淨的私生子是可以的。所以他在老胡同那些王八蛋手裏學會很多打架的技巧和江湖規矩。後來還被送去軍校,在那地方,別的沒學會,格鬥越發有長進。所以他先文質彬彬地拋下一句警告,以免欺人太甚。
年輕人,就算是怕得腿肚子發抖,也會硬著頭皮逞強。仿佛退後一步,就是像韓信一樣從人胯/下而過似的,所以不可能服軟。他們操持著木棍、鐵棒,還有豁了口的菜刀走上來,裝模作樣地朝周鳴鞘砍,周鳴鞘歎了口氣,上手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