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第10章(1 / 2)

我的世界已沒法變得更好,所以我希望能做些什麼,幫上別人。

“我答應過你父親,要讓你過上平靜的生活。”達叔說。

“我想做些事。”我堅持道:“無論什麼都可以。我的色相很難被汙染。”

我沒問達叔是否知道我在那邊都做過些什麼,但我想他是清楚的,不然他也不會給我這把雨傘。它能在雨天使用,也能帶來雨天。

讓我來做這件事,那麼其他人的色相就不會繼續惡化。我收下了,我想這是我能做到的事。

我對準了第二個人,他是因為什麼被懸賞了?他是九龍那邊的人,不屬於我的管轄範圍。懸賞令不是由我簽署,現在卻由我執行,我記得理由好像是——

兩聲槍響,他被綁住石頭,沉入了海底。我沒想起來。

“聽說有三個。”一旁,組員對我說。

我回頭看去,他們已悉數測完,其餘人都回到了船艙中,又是無一通過西比拉的注視,色相混沌。

隻剩下最後兩個人了,男人和女孩。

從我有記憶時,各地便是勢力盤踞、軍閥混戰,權力爭鬥不斷。

祖父本是將軍,已上了年紀,一夜之間被他的副將奪了位置,就地斬首處死,對外宣布是遭到暗殺。勤務兵帶著他的獨生女逃離,兩人在一起之後就有了我。

達叔算是祖父的舊部,在祖父去世後,他冒著生命危險幫助我的父母離開。爾後覺得紛爭沒法結束,就和我爸爸一起渡海尋找希望,留下了我和媽媽。

新勢力也不穩定,加之祖父的威信高,在我十歲出頭時候,媽媽和我又被接回了將軍宅邸,似乎是想落個善待的名聲。

日子起初是快樂的,但並不平靜,爾後如履薄冰。我剛出生時就摸過了槍,在十三歲那年第一次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

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並不是以裁決者的身份行動,隻是聽從命令,為了活下來。但不想要殺的人,不管在哪裏我都不會做。

“你記錯了。”我略微垂下傘尖:“隻有兩個人,已經處理完了。”

在弄清楚前,我不會動手。

龍森的組員看著我,笑了一聲:“我知道了,大小姐。”

他說著將檢測儀器對準男人。嗡的一聲,血飆了出來,直接濺到我臉上,措手不及。我瞪大了眼睛,沒說出話,說不出話。

女孩也嚇得沒出聲,到男人倒下去片刻她才反應過來,身體一軟,跪倒在地,輕聲喚道:“爸爸……?”

我望著她,像是看到了我自己。

我沒有機會看著爸爸和媽媽死在我麵前,他們一個病死在遠離故土的地方,一個在我知曉時已被殺。

我隻能假意停留在殺她的人身旁,直到時刻到來,我親手解決了敵人,離開了那裏,再無留戀。

來到這裏,幾乎算是一場逃亡,不,正是一場逃亡。

所以我選擇了最安全的職業,寫寫報告,做做設計,本來是最低調的工作。

“所以說讓女人來就是麻煩,看到了孩子就下不了手,婆婆媽媽的。我可不信真是你做掉了菩煙鬼。”龍森組員一改方才的討好態度,將測色相的儀器壓在我肩上:“說什麼為了我們的色相考慮,可笑至極,我們是在工作,大小姐你是在玩遊戲吧。你能為這些人做什麼?全都是偽善,你什麼都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