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聒噪蟬鳴。
羅雁聲一手搖著蒲扇,一手抓起旁邊的涼茶一飲而盡。
現在的情況有點說不清楚。
昨天他剛過完自己的十八歲生日,第二天就穿到這具二十三歲的身體裏。
年齡大點也就罷了,他還有個十六歲的繼子。
有個繼子也就罷了,他繼子還是一本書裏的大反派。
大反派也就罷了,他還是造成大反派反社性格的罪魁禍首。
罪魁禍首也罷了,關鍵原身是個大傻叉,連老婆手都沒摸過,結婚證也沒扯,就這麼傻乎乎哈戳戳地幫人照顧十六歲大的孩子。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羅雁聲閉上眼睛躺在涼椅上,半晌,他深吸一口氣。
最重要的是,他剛剛才知道,他的繼子宋矜,在周六的早晨又一次被原身弄去了工地搬磚。
外麵烈日炎炎,十六歲大的少年、成年後把原身折磨到瘋掉、全書裏最瘋狂最偏執的大反派,現在正勤懇地在工地上做一名搬磚工。
“要不,幹脆丟下他不管了?”
羅雁聲歎息一聲。
他倒不是擔心多養一張嘴,反正他十八歲以前養酒鬼父親,十八歲以後養叛逆崽崽也沒什麼差別,而且給人當爹吧,總比給混蛋當兒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後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嗎?
——算了吧。
羅雁聲長舒一口氣。
宋矜經曆過的事,羅雁聲也同樣經曆過,或許因為這樣,他對宋矜其實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還會遇見什麼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親養眼多了,畢竟原書裏顏值吊打男主。
再說了距離宋矜成年還有兩年的時間,在他暖心地嗬護下,叛逆的崽崽會變成對祖國有所貢獻的五好青年也說不定。
總之,現在羅雁聲既不想丟下他,也不想死。
當務之急,還是先把人接回來吧。
“出門,接我崽回家。”
說動就動,羅雁聲一個鯉魚打挺從涼椅上跳下來。
不過太陽還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顏不知有沒有被曬黑。
羅雁聲用蒲扇遮在頭頂,推開門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陽隔著衣服燙在皮膚上,傳來一陣刺痛。
該說不說,這具身體真不行,細皮嫩肉的,一曬皮都得褪好幾層。
“嬸子,我家宋矜在哪個工地啊?”
鄰居家大嬸端著一盆髒水走了出來,羅雁聲立刻叫住她。
大嬸瞟了他一眼,直接將水朝他潑了過來。
“哎呦,這是做什麼?”
好在羅雁聲動作麻溜,趕緊蹦到另一邊,才勉強保住了自己的一身衣裳。
大嬸鳥都沒鳥他,倒完水扭頭就往院裏走。
羅雁聲“嘖”了一聲,也沒怎麼放在心上。
他家那個酒鬼老爸,是當地出了名的潑皮無賴,周圍鄰居沒一個不和他吵架的,但他老爸不一般,搬一凳子能在人家門外邊罵一天。羅雁聲當即就發誓,這輩子絕對不能像酒鬼老爸一樣,他一定要心胸寬廣與人為善。
羅雁聲接連問了好幾家,愣是沒一個人搭理他。
他勉強算個上門女婿,家不在這地方,估計鄰居沒幾個看得熱他。
“算了,我自己找唄。”羅雁聲自己嘀咕著。
這天兒真是熱啊,不知道宋矜那個小身板怎麼樣了。
兜兜轉轉問了兩條街的人,最後還是從一個半大的孩子嘴裏,花了五顆棒棒糖才問到了地方。
臨走前小破孩興高采烈地拿著棒棒糖走了,羅雁聲本來還想給宋矜留一顆,結果全被他給搜刮去了。
算了,本二十三歲大叔叔才不跟你計較。
問到了地址,羅雁聲想坐個小三輪過去,結果一打聽,就十分鍾的路他要收八塊錢,羅雁聲想也不想調頭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