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的林箏慢慢睜開了眼睛。
房間有些昏暗,此時應該是傍晚六點鍾左右,目光所及的擺設讓他有一種熟悉入骨卻又難以置信的感覺。
他還記得,那時的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仿佛天地已經崩塌在眼前,世界再無一絲光明和希望。
一陣響亮的汽笛聲傳來,他下意識地回過頭,明亮的燈光刺痛了他的雙眼,繼而就是一陣劇痛,身體被拋到空中,又是重重摔在地上。
被撕裂的感覺,大抵就是如此。
死亡來臨的刹那,似乎有著無邊的遺憾,卻又,生無可戀。
遺憾的是,自己終究沒有那個福氣和那人白頭到老,在他說出分手的那一刻,這個世界,真的再無什麼值得留戀。
他也還記得,那人站在自己的麵前,說分手的原因,是他無理取鬧,太過任性。
這樣的理由,讓他已經沒有必要去辯解什麼。
或許是自己有錯,不夠細心、不夠體貼。可是,愛一個人,難道不應該包容他的一切優點與缺點麼?用缺點當做分手的理由,那個人究竟有沒有真心愛過他?
事已至此,什麼都已無法挽回,想必這個時候,自己的屍體都已經被送到醫院了吧。
可是……不對呀,已經死了的人,怎麼還會有身體和意識?
林箏終於發現了事情的不對頭。
最不對頭的是,這房子。
他認識這間屋子。是一座小型的公寓,他工作以來一直住在這間裏,可是,兩年前,他和那個人在一起,就搬出去了,再也沒有回來過。
現在,他怎麼會出現在這裏?
不可能是他沒有死吧……
就算沒有死,被車撞了也應該送去醫院,有誰會把他送來這座房子?
林箏想不通,不由得四處張望一下,當床頭櫃上的那部手機映入眼簾時,他的視線再也無法離開。
這手機……也是兩年多前用的,後來那人又給他買了一個,和那人正在用的那部一模一樣。
現在的這個,早已經被他放在抽屜裏,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再看到過了。
如今,不止他出現在這房子裏,連這部手機都完好無損地在他的床頭櫃上?
林箏不敢相信,將手機拿了過來。
如今唯一正確的解釋就是,他沒有死,是……那個人將他救了起來,現在自己的傷已經完全康複,那人將他送回這間公寓,將他原本的手機還了回來,作為他們再無瓜葛的表示。
很好,這樣很好。
林箏點開手機的屏幕,第一件事是看看手機還能不能用,第二件事是找到那個人的手機號碼刪掉。
雖然他並不卻定那人的手機號碼是不是還在裏麵,可能那人自己已經刪掉了吧。
手機的桌麵落在林箏眼前,再一次讓他睜大眼睛。
是手機上顯示的時間。
怎麼可能,手機上的時間是三年前?
就算手機不用了時間不會再變,也應該停留在兩年前而不是三年前吧。
饒是林箏再聰明也想不出這其中的緣故了。
下意識地翻翻存入的聯係人,真的沒有看到那人的名字。
可是,不在的似乎並不隻是他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