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來不會抱著一本書在路上走,因為那樣會讓他覺得很丟臉。他習慣背著一個雙肩包,即使空空蕩蕩的,裏麵也會放上一本書,即使那本書他根本不會看。他坐在擁擠的公汽上,握著頭頂的扶手,盯著身邊安穩的坐在座位上的人,也總會莫名的憤憤不平。他耳朵裏嘈雜著喧囂,沒有人說文學少年不聽搖滾,沒有說文學少年隻有舒緩。他從來不聽被人所熟識的歌曲,甚至有些極端,當發現別人喜歡上與自己相同的音樂,他便會依然舍棄之,改聽其他的音樂。有人說他不夠本質,他不屑一顧,因為他明白,自己的行事就是一種本質。不過幸運的是,他活在一個小城市,在自己的步調上煩躁的城市,沒有那麼多人認識那麼多奇怪的搖滾樂隊,無疑,在這樣的城市生活能夠讓他怡然自得。但他不甘寂寞,她不是活在沉靜中的文學少女,而是滿腔熱血的文學少年。
身邊座位上的人站起了身子,他便義不容辭的坐了上去,沒有什麼可擔心的,這裏不是小學生的作文,沒有需要讓座的老爺爺和老婆婆,或者小城市裏環境汙染少,老人們依舊生龍活虎,如果有需要讓座的老人,那裏還有機會讓椅子沾上他屁股。生活經驗是大於身體素質的。
他的耳邊的嘈雜愈演愈烈,似乎那被撕扯的吉他弦已瀕臨極限。他其實一直都想去學習吉他,他覺得一個少年彈起吉他都會很帥,無關容貌。但他不懂音樂,連五線譜都看不懂,因此他覺得是不是學鼓會好一些,因為鼓沒有弦,憑感覺敲就完事了,而且也很帥。這樣,他便開始了在這個小城的搜索,他迫切的想知道,哪個地方可以學鼓。後來,他媽帶他去看同事的女兒跳舞,在那個地方,竟然放了一架鼓。他坐了上去,發現沒有鼓槌,便拿起身邊的一個木柄跳繩代替,在鼓上胡亂敲著,感覺還頗有節奏。這時,一個老師過來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你很有天賦,要不要在這裏學鼓。他很高興的說:學!他媽聽到老師說我很有天賦,也興高采烈的說:學!
不知過了一周,留下的電話還是沒有聯係到他,他有些焦急,便按照名片上的號碼打了過去。他說:我是學鼓的。對方說:人太少,鼓班不開了。他聽的一愣,突然想說:我是天才,教我一個不值嗎。但他沒有這樣說,因為他知道,文學少年需要低調。
學鼓的事就這樣無疾而終,他也至今沒和音樂沾上邊。也不能說沒有沾上邊,他至少會聽音樂,聽那些別人都不知道的東西,樂此不疲。
公交上的人漸漸的少了,但他明白,這隻是為下一站騰出空間,對於公交來說,沒有是空蕩這個概念的。他瞥到一個不遠處坐著的妹子,閉著眼睛,似乎沉浸在睡夢中,但手中依舊緊緊攥著自己的手機,攥到關節發白,以防被人偷走。她的頭不時向身邊偏倒,偶爾還會靠在鄰座男人的肩膀上,鄰座的男人卻毫不在意,依舊淡然的看著手中被方才的擁擠禍害的皺報紙。他在坐長途車時,時常希望身邊坐著的是一個同年紀的女孩,然後在路上能夠說些話,最好能有同樣感興趣的話題。但實際上每次身邊都是一些操著流利方言的大叔,或者仰著脖子大聲講電話,或者側過腦袋躲著挖鼻屎。他習慣坐在靠窗的位置,便看著他將鼻屎黏在座位底下。不過漸漸也不會覺得多惡心,因為人是會習慣的。
一次,終於在鄰座坐下了一個同年紀的女孩,帶著一副眼鏡,耳朵裏塞著耳機,提著一個小包。他心裏很激動,但他明白,適當的時候,一個文學青年是要能夠隱藏心理活動的,任何心情,都不應該在臉上表達出來。他也在耳朵裏塞上耳機,靠在椅子的靠背上,閉上眼睛,做出睡覺的樣子。
從上學的城市到他居住的小城隻要不過兩小時,睜眼閉眼,很快就過去了。
然後,什麼都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