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登記不登記(2 / 2)

鴛鴦說:是啊,德仁哥,你說我們應該怎麼辦,才能避免後遺症呢?

秀蘭有點生氣,埋怨起德仁:掌櫃的,你咋能這樣說話呢?我們同意鴛鴦認紅梅做女兒,是為了給鴛鴦家裏添點樂趣,不是要繼承人家的財產。

忠誌認真的:秀蘭姐,你不要埋怨德仁哥,他說的是個實際問題,我們要收養紅梅做女兒,就不能回避這個問題。德仁哥,你說咋辦?

德仁說:看起來,唯一辦法就是到民政部門去申請登記,把你們收養紅梅做女兒這件事情合法化,你們雙方應盡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都有規定的。

紅梅說話了:咳,還這麼麻煩?鴛鴦姑姑願意認我做女兒,爸媽也同意,我也願意,何況大學四年上學期間,我還要住在姑姑家裏,姑姑、姑父就就像我親媽親爸一樣,我看沒有必要申請登記。

秀蘭說:我也覺得不需要登記,隻要紅梅過去,你們一家人和和氣氣地生活就行了。

究竟去登記還是不登記,爭論了半天,也沒有結果。忠誌、鴛鴦回到家裏,還在商量這事。忠誌說:有些話聽起來不很入耳,實際上是合情合理的。養子享有繼承權,咱們也聽說過。人活百歲總要死,死後財產總要有人繼承吧?養子也罷,養女也罷,人家就是繼承人嘛。

鴛鴦說:你說得沒錯,秀蘭姐覺得讓紅梅給咱當女兒為了繼承財產沒有麵子,其實想通了也沒有啥不好意思的。我看還是去登記吧,

忠誌說:紅梅是個好女孩,又勤快,又聽話,還有愛心,放了學,就幫著做飯,搞家務,就是親生女兒也未必有這麼好。我們既然要收養她,就應該去登記,她該享受的權利就讓她享受,我們也是心甘情願的。

鴛鴦和忠誌意見一致,於是他們一塊來到民政部門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國家還沒有正式的收養法,不過有一些約定俗成的條文應該共同遵守。首先,你們沒有子女,而且以後也不能再生養。(鴛鴦紅著臉插話說,這沒有問題,我根本就不會生養。她把忠誌的問題攬在自己身上了,忠誌感激地望望她。)其次,要征得你收養的女孩和她父母的同意,而且你們要一塊來辦理登記手續。第三,不管你收養的是男孩還是女孩,他都享有遺產繼承權。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規定,你們來登記時就會知道。

忠誌、鴛鴦回到家裏,忠誌說:既然我們真心實意地收養紅梅,就應該去登記,辦理正式手續,要是不登記就收養了,反而顯得我們虛情假意似的。

這時,紅梅正好來了,鴛鴦說:紅梅,我們到民政部門谘詢過了,我們既然是誠心誠意地收養你做女兒,當然應該去正式登記,得到民政部門的批準,你為什麼反對去登記呢?難道你不願意做我們的女兒?

紅梅一聽,急得麵紅耳赤:姑姑,媽媽,我咋能不願意做你的女兒呢?住在你家幾年了,吃的,穿的,用的,你們都替我考慮得十分周到,比我爸我媽還要關心。咱倆親熱地走在校園裏,同學羨慕地問:她是你媽媽吧?真年輕,真漂亮。我就驕傲地告訴她:是啊,她就是我親媽,今年才35歲。

鴛鴦噗嗤一聲笑了,臉上染上紅暈:嗬嗬,紅梅,你太天真了,照你這樣說,我17歲就生下你了。

紅梅卻一本正經的:我一點也不天真,我媽正是17歲時生下我的。

鴛鴦親熱地摟住紅梅:看樣子,我倆真有緣分,我們是親親的母女了。

鴛鴦激動地喊著女兒,紅梅親熱地喊著媽媽,她們已經是熱淚盈眶了……於是,約定了時間,鴛鴦、忠誌、紅梅、德仁和秀蘭一塊兒來到民政部門,填寫了登記表,一式兩份,他們都簽了字,兩家各拿一份。果然,不登記還沒有什麼,這正兒八經地一登記,一填表,紅梅抱住秀蘭竟然號啕大哭起來,秀蘭也是淚流滿麵,德仁背過身去,一滴眼淚叭的一聲掉在地上……

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見了,也受到感染,勸慰說:咳,不必傷心了,你們都住在西安,經常可以見麵嘛。聽你們介紹的情況,一家有子女四人,一家沒有孩子,張紅梅到了養父母家裏,可以過得更優越,更有利於她的四年大學生活,你們應該高興才是。

秀蘭眼裏噙著淚珠露出笑容:高興,是應該高興,誰說不是呢?可就是人這心裏,總覺得酸兮兮的,唉,不說了,再說我又該流眼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