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兔子糖(1 / 2)

“皓都,我其實,從來都沒忘記你,但我也不知道,我們之間怎麼就變成這樣了。”

這杜家的皓小郎君,半生戎馬,戰功無數;可偏有一人求而不得,偏在一樁事上落得個功敗垂成。

永安公主,當今太子的嫡親長姐;明明已是整個大唐最尊貴的女子,卻終究也是什麼都做不得主。

……

李樂嫣年少時候喜歡過一個人,很喜歡很喜歡,喜歡到願舍棄所有不畏一意孤行;喜歡到想把天底下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允他。可這不公的世道,沒能讓她的喜歡善始善終……

公主這個名號,給她帶來了無上的尊貴,但這普天的百姓,有多少人識她?滿朝的大臣,有多少人真正敬她?身邊的下人,又有多少真心待她?

李樂嫣從來都知道,自己除卻這個公主名號,其實什麼都不是。

所以她從不擺公主架子,與誰都客氣禮貌,她其實,終是想得來個朋友的。

可是從小到大,她身邊的玩伴隻有三個,一個是大伯的女兒永寧公主,喚作李長歌。

李樂嫣與她素來要好,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姊妹,可自阿耶當了太子,坐上了皇帝,便突然間隔上了深仇大恨。姊妹?再不是了。

另一個是首輔大臣魏征之子,喚作魏叔玉。

幼時自己不慎掉進湖中,是他救了自己一命。因著感恩、感動、欣賞,她情愫暗生。李樂嫣本以為,他會是陪伴自己最久的那一個人。

但李世民初登大寶,魏征位列輔佐大臣,早就被人盯上;一天夜裏,刺客突襲,魏叔玉為救其父魏征,死於刺客之手。

或是仇家;或是朝中某個與魏家敵對的臣子;或是前太子李建成的舊部。來龍去脈,無人細查,事情真相,不得而知。

還有一個,是她如今的夫君,杜公杜如晦的義子,名喚,皓都……

李樂嫣還記得,初見皓都時,是在九歲的年紀,那時杜公總來府中議事,阿耶與他,總是閉門不出。而皓都,隻得在門外候著,李樂嫣好幾次路過,想與他說說話,都被下人攔住。

直到有次她偷摸去廚房尋吃食,途經阿耶房門外,才揮手叫過來皓都。

“你為何總是站在門口?”她扯著襦裙,抬眼問他。

小郎君別著腰間劍,行禮,“參見郡主。”

“你怎的知曉我是誰?”樂嫣慌神,忙看向四周,見無人,便拉著皓都躲避在假山後。“你還未回我,你為何每次都站在門口。”

“義父與殿下商議事宜,我不便聽。”

“那為何要來?”

“義父準許,所以要來。”

“既是不便聽,為何不走開?”

“義父未準允,所以不得走開。”

“那總不用筆直站著,可蹲身,可坐下,可出神,也可說話啊!”

皓都不苟言笑,繼續道,“義父說過,在外言行,需注意得當;禮不可廢。”

“你叫什麼名字?”

“回郡主,屬下名字是義父所贈,喚,皓都。”

義父義父,每一個問題的答案都是義父;李樂嫣被逗笑,隻當眼前人是個注重禮法的傻子……

但皓都說得卻也極對,禮法不可廢;貴為郡主,她連飯都吃不飽。阿耶說郡主要知民間疾苦,不可挑食;阿娘說身為女子要重禮知節,要細嚼慢咽。所以飯菜她吃得,卻也吃不得;喜歡的不能多食,不喜的不能不食,不可挑不可選,不可多不可餘。

可每次杜公來的時日,是家中最清閑的時候,阿耶吩咐不讓打擾少起事端,所以婢女侍衛那天都不太看管她。她便時常在那天裏偷偷去廚房,偷點吃食,就算被發現了,也沒人敢聲張。

“郡主。”這小郎君好不會看眼色,她剛走到門前,他便喊她。

小樂嫣食指比在嘴巴前,噓了半天,對方也不會意,最後還把阿耶和杜公引出來了。

“樂嫣,你在此處做什麼?”

小樂嫣嘻嘻笑著,朝著人彎腰行禮,找了好一頓說辭,才把人哄得重新關上了門。

“皓都,”她拉著人走到遠處,“你為什麼喊我?”

“郡主是覺得,我不該喊?”

“你怎就該喊?我不需要你叫我郡主。”

“郡主是千金之軀,屬下是臣,君臣之禮,不可不顧。”皓都低眉頷首,一直彎著腰,托著手,所言所行,確實得體。

可是樂嫣卻是紅了眼睛,“你顧得了你的君臣之禮,可是我今日,便要餓肚子。”

小郡主淚珠瞬間掉落下來,委屈十足:“我不想你叫我郡主,我不想當郡主。

阿耶隻說讓我識得民間疾苦,可我從未出過門,我不知民間是什麼樣子;阿娘說吃飯需細嚼慢咽,不能挑剔,可我真的不喜歡吃燴羊肉,嗚嗚嗚……”

蒼天,他十五年來,從沒見女子哭過,而且這哭,罪魁禍首好像還是自己。

皓都直起了腰,微微伸出手去,試探性的去抹她臉上的眼淚。

“郡主莫哭,明日我給你帶吃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