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從上上一輩,上一輩說起(1 / 2)

周爺爺:妻妾成群爺爺的日記本,被孫子們燒掉了1919年年底,周家要搬家了,搬得還挺遠,從老家紹興搬去北京。之前,長子魯迅賣了祖宅,在北京買了新房,又好好裝修了一番。然後,他就回了老家,善後。搬家這事兒很有意思,不僅僅在於它充滿喜慶——以舊換新嘛,誰不喜新?還在於它潛藏著人們拋棄舊事舊物時的那一份淋漓的痛快——有如願以償如釋重負幸災樂禍等五味雜陳,有時也有一解心頭恨的隱秘成分。很多東西舊是舊的,可遠達不到文物古董的級別,扔是舍不得的,不扔又好像是紮在心頭的一根刺咯著難受。

搬家就成了丟棄的借口。回鄉搬家的魯迅在搬家時真是大刀闊斧啊,幾乎手起刀落一刀一個——當然,他沒有用刀,用的是火,一個字,燒。他燒掉了陳年流水賬,燒掉了婚喪禮品簿,燒掉了親人友人的來信,燒掉了他們三兄弟小時候的課本和作業本,燒掉了他爺爺早年在江西為官時用過的萬民傘,燒掉了他爸爸考秀才時的詩文《入學試草》。燒得過癮,一不小心把他自己的《會稽郡故書雜集》的木版也燒掉了。接下來,他麵對的是有桌子那麼高的兩大摞爺爺的日記本。

在記日記這方麵,魯迅和弟弟周作人都不愧是周爺爺的孫子。魯迅寫日記持續了25年,日複一日幾乎一天不落,以至於他在1932年“一?二八”期間因為有六天失記,就特別引人注意,引發懷疑猜測和爭議。有人因此認為他掩藏了至死無法釋懷的極端隱秘的事,有人甚至直接斷言是在日本人的炮火下一定得到了日本人的庇護。這使他不肯記在日記裏。周作人記日記,很多人都說是受了大哥的影響。與其這麼說,倒不如說他們兄弟都被遺傳這個東西遺傳了。周爺爺姓周名福清號介孚。

他的日記寫在紅條十行紙上,字跡娟秀,看上去不像是一個脾氣不好的人寫的。他也仔細,每隔一段時間就將日記線裝成冊。魯迅搬家時看到的就是一冊冊線裝日記。線裝書,而且是線裝手跡日記,更是名人之先輩的手跡線裝日記,若留到今時今日,又落到假文物販子手上,就算不夠價值連城,恐怕價格也不會菲吧。可惜了,它們不幸落在了魯迅的手裏。魯迅那善良的小弟周建人捧著這些線裝日記,婦人之仁地問他大哥:“這日記也要燒掉嗎?”魯迅很幹脆地回答:“是的。

”見小弟還是有些猶豫,大哥反問:“這日記你都看過嗎?”小弟答:“我還沒有來得及看。”“沒有來得及”,表明他是想看的。大哥是什麼人?他哪能不懂小弟的意思。但他不想讓小弟看,有什麼看頭呢,都是一些烏七八糟的低級流水賬。他對小弟說:“我這次回來翻了翻,好像沒有多大意思,寫了買姨太太呀,姨太太之間吵架呀,有什麼意思?”桌子那麼高兩大摞日記本,總不會本本頁頁都記著關於姨太太的事。這用腳趾頭也能想得過來。是吧?周小弟也這麼想。

醫生給爺爺發病危通知書的時候,大孫子不在身邊,二孫子也不在身邊,是他這個小孫子陪侍在側的。他親眼看到臨終前發著高燒的爺爺一點兒也不糊塗地記下了生命中最後一篇日記。想起這一幕,心軟的他有些心酸,就更舍不得燒那日記了。不過,他可不敢反對爸爸爺爺都死了之後繼任周家頂梁柱的大哥。他隻是對大哥說了這麼一句話:“爺爺的日記一直記到他臨終前一天。”那又怎麼樣?不要說記到臨終前一天,就是記到臨終前一秒,該燒的還是要燒,誰讓你在日記裏都記了些沒有多大意思的腐朽黴爛的“姨太太”事兒,誰讓你這個人跟你那日記一樣不招人待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