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過,我見證。
我終將被世界遺忘……
我贈予你花朵,請你不要遺忘我。
秦王稷四十九年(公元前258年),秦國都城——鹹陽
鹹陽城裏出了一個名聲狼籍的黑衣小賊,身手極好,來無影去無蹤,凡是被他看上的東西就沒有能逃過他掌心的。
他不像那些流傳市井的大盜,不會高調的送上‘挑戰書’後在重重守衛下盜走寶物。他是個見不得光的小賊,無聲無息的寶物就被竊走了。
他總是在竊走寶物後留下一張‘借條’,像個斯文的讀書人。他又像說書人口中的俠盜,幹著劫富濟貧的事。
但要說他是個什麼樣的人,百姓們一定都會搖著頭說:“他一定不是個好人!”
因為這黑衣小賊啊!他偷的不僅僅是富人家,偷的不僅僅是珠寶錢財,他什麼人都偷,什麼東西都要,包括——偷孩子。
如果他不是個小賊,那他一定會是個人販子。
傳聞,被他偷走的孩子皆是姿容上佳、龍章鳳姿之輩,而這些孩子都被他高價賣進鹹陽城裏最繁華的秦色樓裏夜夜笙歌、以淚洗麵。
說書人那叫一個義正言辭、高談闊論,混在一群人中的黑衣小賊本人翻了個大寫的白眼。
個個都當寶,當他什麼垃圾都撿,盡在這瞎詆毀他。
自己頂多就是找了幾個人傻錢多的富二代官二代什麼的綁了換贖金,哪有賣到青樓裏?跟那些贖金相比那才幾個錢啊!
夜半時分,弦月高掛,此時正值夜深人靜。
鹹陽城內一條不起眼的小巷子深處,黑衣小賊放輕呼吸貼牆靠著,月光隱隱散散落在他身上,襯的那張臉慘白慘白。
他的肩頭中了一箭,殷紅血液沿著胳膊到手腕再滴到地上,可他無暇顧及。
巷子不深,巷子外的腳步聲合著兵戈聲一直徘徊,馬上就要搜到巷子裏了,但他們好似還在顧及著什麼,這才給了黑衣小賊一絲喘息的機會。
有節奏的聲音有了幾分雜亂,帶了幾分焦躁不安的氣息,似乎是發生了什麼變故,匆匆離去了。
直到這方天地重歸寧靜,他這才分神顧及肩上的傷。
這注意力一散,那鑽心的疼也就上頭了。
未受傷的手握住羽箭,咬緊了牙根,箭頭勾著血肉被拔了出來。
他向來不是一個能忍痛的人,縱使心裏有準備,他還是痛的弓腰顫抖,悶聲直哼哼。
被拔·出來的羽箭握不住的掉在了地上,肩上的布裹被勾了一下散落開來,華麗的金玉珠寶落了滿地。
“好多亮晶晶——”
此間清風與明月,詭異童音突然咋起,隱隱綽綽。
阿房驚覺的離開原地,掉在地上的箭頭又回到了他手裏,提防的注視原本靠著的那堵牆。
牆上血痕明顯,那是他的血。
十來歲的少年突然從牆裏冒出個頭來,雙眼放著青銅色的光,念念有詞的惦記著那堆珠寶,但視線卻是一直停留在阿房身上。
少年詫異出聲,又帶著點不確信。“你、是不是能看見我?”
阿房沒出聲,微微瞥開眼裝作看不見他。
心裏“嘖”了一聲,晦氣!
……
小鬼嘛!隻要沒什麼過節,不至於會對普通人起興趣。
但小鬼問出聲後阿房才瞥開眼,這欲掩迷障的行為實在是太明顯了,更引起了小鬼的猜疑,小鬼伸出了他那雙蠢蠢欲動的鬼爪。
疾利的箭頭被阿房當劍使著,小鬼沒有防備,被捅了個對穿。
然而事實證明,鬼真的跟空氣差不多,也就箭頭上的那點血給小鬼‘掛了點彩’。
“你好不講理,明明是我引開了那些人救了你,你卻……”小鬼隱隱皺了一下眉頭,抱怨著,不過這點小情緒完全沒辦法跟他的喜悅相比,他又笑嘻嘻的說著:“不過我還是得恭喜你,馬上我們就能做同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