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作家,也不曾想過當作家。他當了20年監獄警察,見過無數犯人,其中有一些罪犯給他說過“事兒”,讓他震驚,使他難忘,於是,工作之餘,他把這些“事兒”如實記錄下來了,不是為了出版,不是為了發表,就為了教育他自己的孩子,不觸犯國法,免受牢獄之苦。他居然寫了30萬字。
這些“事兒”不是故事,是真實,是一個獄警對那些罪犯生活的“原生態”記錄,卻讓我這個多年不看時下文學作品的讀書人,一接觸便不能釋卷——它讓我感到震撼了。我們過著充滿陽光的日子,我們也知道有罪犯、有大牢。
可是,總是知道得不真切,因此感觸也不多,知道了也就知道了,過去了也就過去了。可是,這一部書所記錄的不一樣,犯人在社會上別有一種生活,在監獄裏別有一種世相,這些“事兒”並不是驚天大案,正因為如此,才更有警示意義。
因此,我願意將這部書推薦給為人父母者,推薦給尚未涉世的孩子們和已經涉世的成年人,也推薦給那些掌握社會權力的人,如果人們因為讀這部書而能夠深想:這一輩子該怎麼活?那麼,我們都當感謝這個監獄警察,他無意於當作家的寫作,卻有著如此重要的意義!
張誌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