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別人對我說,看書要看出意義來,那些書都是為了教育你才寫的。

得解釋一下,上麵說的“從前”,就是在我很小的時候,很小意味著我什麼都不懂,而“別人”都是我的師長。也就是說,在我什麼都不懂的時候,師長教育我,書(文章)乃為“意義”而寫。

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讀《雷鋒的故事》,裏麵有雷鋒抓特務的段子,讓我很受教育,沒事也盯著那些修鞋的、賣菜的、大街上閑逛的,試圖發現一兩個特務,但一個都沒發現。於是我寫了一個故事,在故事中讓這種妄想變成了現實:主人公(不是叫小剛就是叫小明,我忘了)有著很高的警惕性,一天在大街上走,發現兩個國民黨狗特務躲在汽車底下發電報……一個叔叔看了我的故事,笑得不得了。我本來還想他會到我爸爸麵前口角春風,讓我得到幾句表揚呢。這讓我很沮喪,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不知道叔叔為什麼笑,那時候我還不到十歲。

後來也還讀書,就不太尋找“意義”了。上了中學,忽然喜歡起魯迅來,尤其喜歡《故事新編》,便開始了模仿。記得一次老師出題目,讓大家擴寫課本中的《曹劌論戰》,我寫得很長,描述曹劌怎麼背著破包袱、一臉煤灰去跟肉食者們見麵,說些俏皮話等等。曹劌的形象活脫脫地就是從《故事新編o非攻》裏的墨子化出來的。沒想到居然得到了老師的表揚,那大概是初中二年級的事,到現在,我還對我的那位老師心存感激,因為後來我知道,也有人在中學時代和我一樣在作文裏胡說八道,但得到的是無一例外的痛斥。如果說,我這些不成型的文字有所淵源的話,那淵源就是《故事新編》和中學時老師的鼓勵。我知道自己學得不好,不過這可怪不到魯迅先生和我的老師頭上。

再後來,大了一些,終於能夠看懂一些書裏的“意義”了,又感到好笑,那些意義,那些意義啊,似乎並不比我小時候奶奶教給我的話更高明。比如,奶奶曾經告訴我,“別信那些說漂亮話的人”,這個“意義”要從一般書裏看出來可真不容易;再比如,奶奶還告訴我,“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來的”,這個“意義”似乎也不像聽起來那麼簡單。而我奶奶隻是一個農婦,一個字都不認識,一本書都沒讀過。

所以,我要說,本書所收的文字都是隨意的塗鴉,無所謂思想深度,如果讀的人想從裏麵找到什麼“意義”的話,恐怕要失望了。

這種無意義寫作的方式為我帶來了無限的樂趣,難以言表……都在書裏呢。另外要說的是,如果你喜歡這本書,我向你表示感謝;如果不喜歡,我感到遺憾;但如果想就此再對我進行思想上的教育,恕不奉陪--本人受過很多年的教育,具備了自我教育的能力,就不麻煩您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