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實習警察說:“馬哥,咱們不跟嗎?”
馬三義笑道:“跟啥?你想腿兒著①跟汽車嗎?”
實習警察說:“馬哥,這一片兒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騎摩托車,肯定不走大路,因為咱們這片兒胡同特別多。我想,大件兒②會去跟那輛汽車,我們何不去跟摩托車?把那包東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馬三義微微沉吟了一會兒,覺得有道理,點頭道:“事不宜遲,你盯著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頭就來。”
馬三義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橋。該酒樓出來的車,別無他路,必須經過這座天橋,從天橋上看,破捷達噴著藍煙,緩緩開上了主路,往北駛去。這時,那輛黑摩托車也從路口開出來,穿過腳下的天橋,沿著輔路向東走。馬三義給實習警察打了個電話,沒人接。他啐了一口,三兩步跳下天橋的階梯,來到摩托車剛剛離開的路口。
他其實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去追這輛摩托車。從結果上看,他有很多正確的理由去追,但當時他既不知道摩托車上有關鍵的證物,也不知道騎車的人惹了多大的麻煩,他隻知道自己必須追上這輛車。“我行嗎?”他一邊扶著膝蓋蹲下、站起,蹲下、站起,一邊問自己。比起追自行車的那些年月,自己已經老了不少,何況這可不是自行車。但是,再想下去,別說摩托車,就算真是自行車也來不及了。“追!”他出聲說道,然後提一口氣,箭也似的射了出去。這一追,是他職業生涯中最漫長、最危險,也是最後的一次長跑。
不出實習小兄弟所料,摩托車開出路口沒多久,就拐進了胡同,速度自然也慢了下來。誰能想到有人徒步追摩托車?馬三義便是如此不凡之人:他不但追,還發誓要追上。為了實現此目標,馬三義拿出了平生第三項絕藝。
直到那天,很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他有攀爬縱躍如履平地之能。胡同裏散亂堆積的箱子,隨意停放的三輪車,明清兩朝的城磚石鼓,破桌子爛椅子,準備蓋房用的磚頭垛,構成了神鬼莫測的迷宮。在摩托車寸步難行的胡同裏,馬三義像一隻敏捷的猿猴,躥蹦跳躍,閃轉騰挪,翻過三輪車,鑽過寫字台,在磚垛上來個手倒立,有時甚至還在牆上跑幾步。他的這些動作,初看之下似是賣弄,細看都是極實用的。若不用這些動作,就會弄翻這個,踢倒那個,驚起四鄰不說,速度也會慢下不少。
馬三義就像一道暗色的閃電,在狹窄的胡同裏折射著,在又大又圓的月亮下留下駭人的剪影--最後翻過一道山牆,悄無聲息地落在摩托車的麵前。
聽到此處,我抬著頭,眼睛都快被天花板上的吊燈晃瞎了,卻沒有察覺。我眼前所浮現的,完全是那個月夜,穿著墨綠色的警服(或是深藍色),以鬼神之威儀從天而降的馬三義。
接著,馬三義向右轉身,掄起右腿,裹起一陣烈風,把皮鞋的後跟結結實實地鑲嵌在摩托車騎手的頭盔上。
因為沒有電台,馬三義隻好用手機叫警車來押人。警車來了以後,開車的警察臉色鐵青,見了犯罪嫌疑人,像是見到什麼鬼怪一般,表情怪異。馬三義此時才覺得精疲力盡,舉頭看了看,發現自己已經幾乎從轄區的西邊追到了東邊,比第一次追自行車不知道要遠了多少倍。想到此處,他再也支撐不住,顧不得警車司機的怪異之處,往後便倒,後麵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在輪值宿舍醒來,全身酸痛,起不了床。這時候進來一個老領導,馬三義抬頭一看,不由得叫苦連天。因為此領導最喜歡訓導,誨人不倦,一旦說起來就是半天。如果你敢打個瞌睡,他便要就你打了瞌睡這件事再追加個半天。馬三義起又起不來,躲又無處躲,隻好索性把眼睛一閉,等著聽訓。
隻聽得老領導先是歎了口氣,接著慢慢地、像是吟誦一首哀傷的短詩一般,低沉地說:
“小馬啊,我很悲痛地告訴你,小方犧牲了。”
小方就是那個實習的青頭。這孩子既不能打,又不能跑,也不算特別能說會道,老人們都不太看好他。隻有馬三義年輕時吃過虧,知道人不可貌相,心想給年輕人一些機會,說不定能發現他身上有什麼驚人的大才。結果,或許是還沒來得及發現,這孩子就死了。那天晚上,馬三義剛上天橋,摩托車就啟動了。小方立功心切,撒腿就追,弄出來的動靜比出兵打仗還大,就差敲鑼打鼓了。快到路口時,隻見那摩托車以前輪為軸,後輪擦著地麵發出殺豬一般的嘶吼,一下子一百八十度掉了個頭,一秒都沒有停留,就猛然加油撞向了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