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全七冊)495(1 / 3)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

在這個夜晚,發生了很多事,都是後事。

其實後事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就幾句話,後妃上吊,兒子跑掉(對於後患,大多數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誌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包括後來跟韋小寶同誌的際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這個舉動在曆史上非常有名,實際情況,卻比許多人想象中複雜得多,但無論如何,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我知道,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

但崇禎的死,並非懦弱,而是一種態度,負責任的態度。

我說過,所謂王朝,跟公司單位差不多,單位出了事,領導要負責任,降級、扣工資、辭退,當然,也包括自盡。

崇禎決定自盡,他打算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如下觀點:

一、絕不妥協。

二、絕不當俘虜。

三、尊嚴。

於是,在那天夜裏,崇禎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邊的,還有一個叫做王承恩的太監。

就這樣嗎?

就這樣吧。

他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諸臣誤朕,朕死,無麵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麵,任賊分屍,勿傷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結束了。

他走向了那顆樹。

應該結束了。

按照慣例,每個人的講述結束時,會有一句結束語,而當這個王朝結束的時候,也會有一句話,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句話我已經寫過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幾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書裏,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後,有一句話,就是那句,幾年前,我就寫好了。

還記得嗎?

所有的王朝,他的開始,正如他的結束,所以才有了這句結束語,沒錯,就是下麵這句:

〖走上了這條路,就不能再回頭。〗

從理論上說……結束了

結束了嗎?

結束了。

真的結束了嗎?

沒有。

從理論上說,文章結束了,但從實踐上說,還沒有。

廢話。

其實曆史和小說不一樣,因為曆史的答案,所有人都知道,崇禎同誌終究是要死的,而且肯定是吊死,他不會撞牆,不會抹脖子,不會喝敵敵畏,總而言之,我不說,你們都知道。

所以結局應該是固定的,沒有支線。

但是,我的結局,並不是這個。換句話說,我的文章,有兩個結局,這隻是第一個。

我讀了十五年曆史,尊重曆史,所以這篇文章從頭至尾,不能說無一字無來曆,但大多數,都是有出處的。我不敢瞎編。

所以第二個結局,也是真實的,隻不過比較奇特,它一直在我的腦海裏,最後,我決定把這個比較奇特的結局寫出來。

第二個結局

徐宏祖出生的時候,是萬曆十五年。

在這個特定的年齡出生,真是緣分,但外麵的世界,跟徐宏祖並沒有多大關係,他的老家在江陰,山清水秀,不用搞政治,也不怕被人砍,比較清淨。

當然,清淨歸清淨,在那年頭,要想出人頭地,青史留名,隻有一條路——考試(似乎今天也是)。

徐宏祖不想考試,不想出人頭地,不想青史留名,他隻想玩。

按史籍說,是從小就玩,且玩得比較狠,比較特別,不扔沙包,不滾鐵環,隻是四處瞎轉悠,遇到山就爬,遇到河就下,人極小,膽子極大。

此外,他極其討厭考試,長大後,讓他去考科舉,死都不去。該情節,放在現在,大致相當於抗拒高考。

這號人,當年跟今天的下場,估計是差不多,被拉回家打一半死不活,絕無幸免。

然而徐宏祖的父母沒有打他,非但沒有打他,還告訴他,你要想玩,就玩吧,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就行。

這種看似驚世駭俗的思想,似乎很不合理,但對徐家人而言,很合理。

對了,應該介紹一下徐宏祖同誌的家世,雖然他的父母,並非什麼大人物,也沒名氣,但他有一位祖先,還算是很有名的,當然,不是好名。

在徐宏祖出生前九十年,徐家的一位先輩進京趕考,路上遇到了一位同伴,叫做唐寅,又叫唐伯虎。

沒錯,他就是徐經。

後來的事情,之前講過,據說是徐經作弊,結果拉上了唐伯虎,大家一起完蛋,進士沒考上,連舉人都沒了,所以徐經同誌痛定思痛,對坑害了無數人(主要是他)的科舉製度深惡痛絕,教育子孫,要與這個萬惡的製度決裂,愛考不考,去他娘的。

對這段百年恩怨,徐宏祖是否了解,不清楚,但他會用,那是肯定的。更重要的是,徐家雖說沒有級別,還有點錢,所以他決定,索性不考了,出去旅遊。

剛開始,他旅遊的範圍,主要是江浙一帶,比如紫金山、太湖、普陀山等等。後來愈發勇猛,又去了雁蕩山、九華山、黃山、武夷山、廬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