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人不是我殺的!(求票求訂閱!)(1 / 3)

陳言看向李蕊蕊的目光,有些凝重。

“李蕊蕊,我們能找到你,你就應該知道,有些事情是瞞不了的。”

“你說你昨天晚上和朋友吃飯,那麼朋友是誰,在哪吃的,吃到幾點鍾。”

“你什麼時候到家,你父母在不在,他們能不能為你證明。”

“李蕊蕊,做假證,最少監禁兩年。”

陳言歎了一口氣,腦海中閃過樓上那個兩歲的孩子:“有些事情,做了,就經不起查。”

陳言看了看張朝陽,轉頭再次看向李蕊蕊。

“我們今天過來,僅僅是跟你核查一些情況。”

“李蕊蕊,考慮一下你的兒子。”

“我們在樓下等你。”

“這一次見麵,就當作沒有發生……”

“你可以選擇……自首!”

……

兩個小時後。

張朝陽看向六樓依然亮著燈的房間:“對方不會是跑了吧?”

陳言搖搖頭。

“往哪跑,這棟樓就這一個出口不說。”

“李蕊蕊現在能往哪裏跑?”

“都等了兩個小時……再等等……”

話音未落,單元門打開,正是李蕊蕊。

此刻的李蕊蕊,已經換了一身衣服,眼睛通紅,似乎剛剛哭過。

這個女人……

其實不怎麼漂亮,但是看上去很文靜的樣子。

眼睛裏柔柔的,一看就是那種賢妻良母的女人。

“抱歉,剛剛把孩子哄睡,時間有點久了。”

李蕊蕊似乎已經調整好了情緒,準備好麵對接下來的一切。

陳言搖搖頭:“沒關係,既然都安排好了,就走吧。”

……

偵緝二分隊。

審訊室。

陳言在親自審訊李蕊蕊。

“李蕊蕊,你既然是自首,我們會為你爭取寬大處理。”

“但是,有關案件的細節,希望你能如實供述。”

“說說你們是如何策劃盜竊案,你又為什麼殺了他們四個人。”

“我和於玲芳五年前就認識了……”

原來,事情要從五年前說起。

當時,李蕊蕊在一家金店工作,是銷售員,而於玲芳當在同一家金店做保潔員。

兩人性格相投,關係不錯。

一直保持聯係。

“後來,我和吳凱越好上了,給他生了孩子。”

“我知道,讓他為了我和孩子跟胡月菲離婚,是不可能的。”

“慢慢的,我也就不再奢望了。”

“但是,麥兜越來越大,越來越懂事。”

“他總問我,為什麼爸爸不跟我們一起住,為什麼爸爸總要跟隔壁的阿姨在一起……”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

李蕊蕊看向陳言:“這位警官,你這麼年輕,應該沒有孩子吧。”

李蕊蕊轉頭看向張朝陽:“這位警官……你的孩子應該不小了。”

“你能理解我的感受嗎?”

“所以,一年前我就聯係上了於玲芳。”

“我知道她有一個白血病的兒子,他們兩口子賺的錢,都給孩子看病了。”

“但是,光靠打工賺錢,他們一輩子也不可能賺到讓孩子痊愈的錢。”

“所以,我們一起策劃了盜竊案……”

李蕊蕊的想法很好。

通過於玲芳四人實施盜竊,不僅和自己沒有直接關係,還能讓胡月菲身敗名裂。

“吳凱越跟我說過胡月菲的工作。”

“如果她負責的安保係統出了問題,那麼對方一定不會放過她的公司。”

“甚至,有可能讓胡月菲吃官司,這樣一來,以吳凱越家裏父母的態度,一定會讓他和胡月菲離婚。”

“可是,你們是怎麼知道吳凱越家的保險櫃位置的?”

陳言對這一點一直有疑惑。

案件發生後,他第一時間安排人排查,有誰知道吳凱越家裏的保險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