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 混血鬼(1 / 3)

傳聞落崖洞中,棲著一隻十惡不赦的惡鬼。她禍害落崖這一帶民眾,不造福,不積德,以噬人為己任,罪孽深重。

落崖城內將要舉辦一場盛大的婚禮,那對新人混樂看不順眼,凡是欺負過她的東西的人,混樂無肉不歡。

當天,混樂便出洞前往婚禮現場。這一天,滿城盡帶喜慶的紅色,童顏嬉笑,老人欣慰,新人在眾目睽睽之下踏上階梯。

階梯如雲梯一般倒掛人間,混樂對這階梯甚是滿意,一想到把人踢下去,看著他們的腦袋炸開花,她就掩不住笑,口水直流三千尺。

有凡人看到她這副模樣,他們一臉嫌棄地撇嘴。“哪兒來的鄉巴佬?”

混樂嗤之以鼻,她還覺得他們凡人的禮儀繁瑣無趣呢,如果不是為了替那誰報仇,她一刻也不願意多待。於是,混樂漫步追上新人,在眾人不可置信的眼神投向她時,她勾起一抹她最拿手的邪笑,高舉手裏那一顆血淋淋的頭顱。

這顆頭顱也屬於一隻不長眼睛的臭東西,他們同道中人有幸在此相遇,再開心也得放點血,以表謝意。

“你想幹什麼?”新郎官是個膽小,身上沒什麼肉的縮頭烏龜,他躲在新娘後麵,連屁都不敢放,居然敢質問混樂。

混樂看向他的目光裏充滿鄙視,嘴角卻忍不住上揚。這種渣男的血肉,是最美味的。

“她抓著的是單眼鬼,落崖上下群鬼之首!”有人認出了混樂的手下敗將,她十分欣慰。現在的人,不僅越來越糊塗,眼力也越來越有用了。

“是她殺了單眼鬼?她是新任鬼王!”

“新任鬼王?她這麼小一隻鬼,當真是傳聞中那個鬼王?”

“嘰嘰喳喳,有完沒完?”食物大聲嚷嚷,是混樂最不能容忍的態度。一頓餐,有什麼資格在她麵前叫嚷。

當任鬼王都讓閉嘴了,誰還會不識趣地多說兩句。見周圍安靜了,混樂孺子可教般地點頭,高高提起手裏的頭顱。

新娘雙目驚悚,惡心得想吐。混樂見好不收,走到她麵前,一把撕開頭顱。鮮血立即飛濺到新娘染得不能再紅的嫁衣上,頭顱的散發隨風飄動,仿佛沒了生命的稻草。

一顆頭,那麼脆弱。混樂笑得瘋狂,凝固的血液貼在她的額頭上,顯得極為詭異。“欺負我的丫頭,你們膽子不小啊。”

到了這時,新郎官實在受不了了,撒腿就往階梯下跑。混樂閃到他麵前,左手刺穿他的胸口,挖出一顆活蹦亂跳的心髒。

膽小懦弱,愛恃強欺弱的人,心髒怎麼不是黑的?混樂百思不得其解,第一次浪費食物,嫌棄地扔了心髒,踩在腳下,碎成一灘爛泥。

“你做什麼?”,新娘的眼眶中淚花閃爍,如梨花帶雨,惹人憐惜。混樂越看越興奮,笑聲逐漸陰森可怖。

“你們這些惡鬼,為什麼來禍害人間?你們就該待在陰溝裏,永不見天日,還世間太平!”

混樂覺得可笑,每個人內心都住著一隻魔鬼,她隻不過放大了那隻鬼,他們這就無法接受了。人,就是脆弱。既然脆弱,就沒有資格欺負混樂罩著的小鬼。

血洗了落崖城,報了仇,混樂十分心滿意足地仰望落崖城。

這是她的傑作,她是混血鬼混樂。混樂,是混蛋的混。

***

城裏、村落的生活,比較起來總歸是不一樣的。混樂不僅要早讀,還要早睡,母親管得嚴,混樂從來沒有嚐試過熬夜、打架。每次去學堂上學,所有學子經常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幹過的奇事。混樂聽得手癢,但也隻是手癢,她不敢違逆母親,闖什麼禍。

放學的時候,混樂是那個隔壁家的小孩,懂事聽話,二話不說就回家預習,不在市場多逗留。她經過城門,總會不由自主地往外看,外麵是村落,她從來沒去過的地方。

有一次,學堂來了名人。那是大名鼎鼎的孟康教授,學問淵博,據說無所不知。當時的混樂是個小迷糊,偶遇孟康,忍不住把心裏的疑惑問出口。

孟康沒想到這個渾濁的城市裏,會有混樂這樣一個沒什麼心眼的人,耐著性子說:“世上沒有人無所不知,你要明白,學無止境。”

學堂有不少眼紅的學子,他們覺得孟康跟混樂混得這麼熟很不公平,於是,私下商量,一同冷落她。從那之後,混樂再也聽不到那些趣聞了。

有一年,外麵下著大雨,混樂的母親病重,虛弱地牽著自己女兒的一雙手。“混混,不要怕,世界很美好的,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不要想媽媽。”

混樂不太明白,愣愣地點頭,感受著媽媽的呼吸一分一秒地薄弱。那時候,混樂覺得很奇怪,她說:“媽媽,你怎麼不呼吸了?你是睡著了嗎?”

她想起來,以前有學子說過,人在一定時候會陷入沉睡,會睡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見媽媽不作回答,混樂篤定她一定是睡著了,坐在床邊等她。等到第二天中午,孟康來了一趟家裏。

學堂一整天不見混樂,孟康疑惑不已,因此親自拜訪。不料,第一次家訪,居然變成了收屍。

混樂看著母親的骨灰撒落在海中,始終不明白,她問:“這些粉末為什麼會被風吹走?”

孟康愣了一下,蹲下來撫摸混樂的頭,“混樂,你不傷心嗎?”

混樂搖頭,她沒有傷心,她隻是疑惑。

見她如此,孟康不知道說什麼好了。他看向大海,歎了口氣。孩子總有一天,會明白傷心的。

有一天,混樂與孟康走失,碰巧遇到了一隻野狼。這隻野狼很大,皮毛像家裏的護套。

野狼對著月亮“嗷嗚”一聲,混樂瞧著有趣,也跟著學它。被這麼一個小少年纏住,野狼實在不樂意,露出尖牙利爪,想嚇跑混樂。

混樂一點也不怕,反而好奇地上前握住狼爪,親切一笑,“你好,我叫混樂,三日比的混。”

“嗷嗷”,野狼一爪子抓過去,奪回自己的狼爪,跑回了狼群。

右臂上出現了幾道抓傷,流著血,有點疼。混樂皺眉,心裏難受,那隻小狗為什麼要抓她啊?她以為狗與人之間的友誼很美好。

“小朋友,你在幹什麼?”

身後站了一個人,他眉眼帶笑,但是容貌猥瑣。混樂不喜歡長得難看的人,不想同他說話。

食人鬼見一個小屁孩兒也敢對自己這麼無理,氣不打一出來,伸手就抓起混樂。本以為混樂會大吵大鬧,沒想到她隻是問了一句:“醜叔叔,你為什麼抓我?你是要吃我嗎?”

原本的確是要拿她當晚餐的,但是被她這麼一說,食人鬼忽然就不想承認了。“我為什麼要吃你?”

“孟老師說,森林裏的壞人會吃人。”

食人鬼非常開心,他在人間這麼有名,實屬難得,在鬼域,認識他的惡鬼,五個指頭都數得過來。“小朋友,你孟老師還說什麼了?他是不是說吃人的惡鬼很可怕?讓你們千萬小心?”

混樂搖頭,“沒有,孟老師說吃人的惡鬼很惡心,口臭。”

當著食人鬼的麵說他口臭,食人鬼想一口吞下混樂,問題是,這樣做不就更加口臭了?

拿孩子沒轍,食人鬼能怎麼辦?他為了避免麻煩,鬆開手,混樂就那麼掉在了地上。

他剛要離開的時候,混樂再次開口:“你也要拋下我嗎?”

食人鬼頭也沒回,氣嘟嘟地離開。混樂忽然笑了,“人麵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你走了,我也能開心。這世間的美好,我總有一天能找到。”

她這麼一說反倒激怒了食人鬼,他回頭一把抓起混樂,往他的老巢走。她要開心,他就偏不讓她如願。說個話都這麼咬文嚼字,他光聽著就來氣。

與其說混樂是個少年,不如說食人鬼是個幼稚的孩子。混樂一口一個醜叔叔,喚聲卻一次一次開始變味。說的是醜,大家心知肚明是無恥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