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上架時(1 / 1)

我一向承認自己滿是不足的。

曾經我在作者群中,將網文作者分為兩類。

一類自然是以此為生的大神,全職作者。我從來都是佩服他們的,因為以文字為生,腦子往往受盡折磨。

能吸引一批讀者,能用文字感染他人,在我心中已經可稱作藝術。

還有一類則是我這種類型,風格主要分為陳勝吳廣,張角張寶,一言以蔽之,票友起義。

我自認看書十多年,大多數文已經看不入眼,尤其對現下流行的某些流派深惡痛絕,感慨再也沒有以前那些慢節奏好文。

終有一日,我奮而起身,大喊一聲:“爺不幹了!爺自己寫!”

可直到真的拿起筆才發現這事屬實不易,自己的水平可能在多年前就沒有提升過,曾經那個高中時可以給報刊投稿的年輕人,居然已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慢慢我也開始理解網文新風是什麼意思了?我終究已經開始不可避免的變老,甚至文字也沾了暮氣。

而那些我看不習慣的東西,其實才是現在的流行,現在的潮流。

於是我提筆更重,會因為一個評論,一張推薦票感慨,會因為一次打賞心潮澎湃。越是感慨自己融入不了,越是會害怕徹底被排除在外。

所以這一個半月我也寫的糾結,更會寫的開心。

而到現在,我突然又回想起前段時間的初心。

對嘛,自己是因為喜歡才動筆,哪怕隻有一個人喜歡,我也要寫下去,哪怕是自己真的跟不上時代了,那我也得寫下去。

曾經那個去學校門口下盜版書,用mp3偷偷看書的男孩已經長大了。

曾經有過的熱血和激情,不過是隨著年齡漸漸增長,變成了支撐我本職工作的力量。

我很慶幸走過了網文燦爛,真正影響一代人的那個特殊時期。

就像我還是會懷念流動的攤販,煙霧繚繞的網吧,2塊錢的玻璃瓶可樂,第一次牽手的女生。

寫到這裏,沒來由的生起一股豪情,希望能看到這段文字的書友,能在生活中越來越好,我也喜歡自己能在做好本職工作,養好家的情況下,能有更多時間繼續自己的小小網文夢想。

如我筆名,願做得一場彩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