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筆意想不到的遺產,在平靜的小胡村乃至全岸江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當楊旭生收到這筆彙款後,起初他真是悲喜交加。喜得是與父親失散五十多年來,終於知道了父親的下落。父親沒有死於非命而是平安度過了他的晚年,死後還能想著老家給家人留下一筆遺產。悲得是父親也太狠心,五十多年來就沒和家人聯係,讓他們母子飽受了離別之苦。但畢竟他得到了一筆意外之財,頃刻間把對父親的怨恨變成了對父親的感激。悲歎過後他還是高興的不知說什麼好。
但遺囑上明明白白地寫著:“由他的妻子楊老太繼承。”也就是隻有他母親才是合法的繼承人。可母親一直生活在姐姐家,怎樣通過母親才能享受到這筆遺產?
後在“明白人”的指點下,他才矛塞頓開。他趕緊把老母親從姐姐家接回到小胡村自己的家中,這樣他就掌握了遺產繼承的主動權。
可是。紙總是不會包住火的!
何況這是個的50多年沒有音信,有了音信並帶來兩萬美元遺產的爆炸新聞!
就在楊旭生接回老母到家不到一刻鍾,他姐姐楊旭霞就急匆匆地趕到了小胡村的娘家。姐弟倆人的吵鬧聲驚動了四鄰百姓,他們紛紛跑來看熱鬧。起初楊旭霞的要求並不高,隻是希望楊旭生看在她侍候老母親28年的份上。能在遺產中分給她一小部分,作為她繼續侍候老母親的資金來源。可當時楊旭生早已被2萬美元的巨款衝昏了頭腦,當即回絕了姐姐。楊旭霞在自己的要求被完全拒絕後,一氣之下當天就跑到了岸江人民法院狀告了弟弟楊旭生,並請求法院凍結遺產。法院受理後深感這個涉外遺產案子不同於一般的民事糾紛案,很快起動了一定的法律程序,迅速凍結這筆遺產資金。被告楊旭生拿在手的僅僅是一張“空白”的彙款單。
法院感到案情重大,直接報告到會和法委。領導馬上給予批示:調查清楚,慎重處理!
法院立刻組織了專案調查小組。進入當事人的村和家庭進行了周密詳細的調查取證。調查結果顯示:小胡村楊老太確係遺囑人楊某的妻子,時年80歲,是原告、被告的生母。其丈夫楊某早在50年前與他人結夥到海外謀生,一直音信皆無,楊老太隻身撫養一對兒女長大成人。現戶口所在地是小胡村。楊老太在28年前因高血壓引起中風偏瘓,常年臥床不起,基本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原告楊旭霞當時考慮到被告楊旭生沒有結婚,不方便料理老人。主動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中侍候,並一直堅持到現在。被告楊旭生結婚後也曾把楊老太家中照顧。但每年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五天,但每年為老人提供糧食二百多斤。
事實上楊老太近三十年來基本上定居在原告楊旭霞家中,老人的生活費、醫藥費幾乎全部由原告楊旭霞負擔。針對調查結果,法院對案情進行了廣泛探討,通過合議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
一、楊老太是遺囑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遺囑中的全部財產已折合現金2萬美元理應由楊老太依法繼承,其他人無權繼承。
二、鑒於楊老太目前已完全喪失了對遺產的處理能力和行為能力,失去了正常的語言表達能力。建議遺產應由原告、被告雙方代行管理,但不得違背遺囑精神和繼承人的意誌。雙方各代管遺產50%,即每人1萬美元。
三、從文書下達之日起,楊老太由原告、被告雙方輪流接回家中贍養,一方一月,從被告方開始。
四、楊老太今後的一切生活費、醫療費及所有開支包括以後的喪葬費均由雙方平均分攤。雙方如無異議,本調解書從某年某月某日執行。
法院調解書公布後,本以為雙方都能接受,沒想到雙方同是時提出反對。
被告辯解稱:第一順序繼承人楊老太的戶籍所在地在被告方,即,在小胡村。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告是一個家庭整體,被告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楊老太法律意義上的監護人,楊老太合法的遺產理應全部由被告代行管理。並同意從此負擔楊老太的一切費用,為老人養老送終。
被告當時還表明態度:鑒於原告多年來在贍養老人即第一順序繼承人方麵,付出了一定的勞動,負擔了部分生活醫藥費用。被告同意將遺產中的20%。折合4000美元交給原告代行管理,並且在不違背繼承人意誌的前提下,可作為原告的經濟補償。
原告辯解稱:第一順序繼承人楊老太中風癱瘓後,已經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自某年某月某日一直在原告家居住。長達28年之久。期間楊老太的所有生活、醫藥費的開支幾乎全部由原告承擔。原告是實際意義上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楊老太的監護人。也理應成為全部遺產的實際代管人。原告將繼續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負擔一切費用,直至為老人養老送終,被告可以擁有探視老人的權力。原告也同時相信。法理的精神應該充分體現社會公德、公平正義,維護實際。
原告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鑒於與原告是一奶同胞的親姐弟關係,原告在不違背繼承人意誌的前提下,原意將遺產中的20%即4000美元交於被告代管。
雙方在辯解中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都說明了替第一順序繼承人楊老太代管遺產的正當理由。調解無效,雙方進入到判決程序。
這件本身就具備轟動效應的涉外遺產糾紛案,在調解失敗後更成了人們關注的熱點,成為上至“達官貴人”,下至黎民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成為全不公開而公開審理的案件。司法機關也麵臨著嚴峻的社會輿論的挑戰。
楊旭生從法院回家後情緒很壞,越想越覺得窩囊:本來已經到口的餡餅,不曾想被半路殺出的“程咬金”給攪混了,況且還“咬”住不放。
他認為姐姐太不識抬舉。俗話說“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你一個出閣的人啦,還與家裏的事攪和什麼?他認為能讓出4000美元給她作為經濟補償,就很給她麵子了,沒想到她還真的蹬著鼻子上臉。來了個獅子大開口。這時楊的妻子也覺得這事不大對頭,她支持丈夫說:“就是要和她打官司!不行,一點也不給她!”
“咱一沒人緣、二沒路子,這個官司怎麼打呀”楊旭生犯愁道。
楊妻一手掐腰一手指著楊旭生的鼻子罵道:“你娘怎麼生你這麼一個蠢貨。你是豬腦子呀這麼不開竅?事是死的人是活的,咱也不能一棵樹上吊死。不行咱就找律師!”
楊旭生有點不服氣地回道:“你說得怪輕巧。怎麼個請法,你懂呀,還是我懂呀!”
楊妻的眼珠子轉了幾圈,火氣也隨之降了下來。她沉思了片刻小心對丈夫耳語道:“我有個遠房的姪兒在省城讀法律研究生,去問問他興許有辦法。”
楊旭生經老婆一點化,眼前猛然一亮,他從勝算的渺茫中看到了一線署光。
洪石匠背著一個大包袱匆匆走出站台,當即要了一輛出租車急急對司機道:“到柳條村!”
第一次打官司就受挫的楊旭霞,就嚐到了法律的“無情”。性格倔強的楊旭霞沒有死心,執意要把這場官司堅決打下去,她把希望寄托在兒女身上,想讓他們在關鍵時刻幫她一把。但兒女的態度卻讓她嚐到了“當頭一棒”。
“你們上輩子的事我們不管!”她做夢也沒想到這是兒女們對的回答。楊旭霞第一次陷入了孤獨無援的困境。
在苦苦思索中她忽然想起了丈夫:丈夫才是她真正的靠山,兒女們是指不住的。洪石匠收到妻子要打官司的信後,匆匆從千裏之外的施工工地趕回了老家。
楊旭霞從上午就一直等候在村頭上,直到傍晚才把她的“主心骨”盼回來。見到丈夫楊旭霞像見到了救世主,一邊哭一邊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經過訴說洪石匠。
“你走南闖北幾十年也是見過大世麵的人了,一定能有更好辦法替我打贏這場官司。”她委秦地說。
但讓她沒想到的是丈夫這次回家來,竟是勸她放棄這項遺產繼承的。
洪石匠耐心地聽完妻子的嘮叨後,長長地歎了一口氣勸妻子道:“旭霞,錢都是身外之物,多了也沒用處,咱現在的日子過的不挺好嘛。隻要他能把咱老娘接回去侍候,也就了結了咱一件心事。”
楊旭霞一聽要丈夫主動放棄繼承權就急了,擂著丈夫的後背罵道:“本以為你回來我就有了依靠。有了主心骨,沒想到你卻胳膊肘往外拐,倒做起我的工作來了。你這個人就是沒出息,死要麵子活受罪,遇到一點小坑就繞道。”
她看看丈夫沒反應又哭道:“你認為我是為了錢嗎。我是為了掙口氣。不能太便宜了他們。想想這些年他來看過咱娘幾趟?侍候過幾天?負擔過多少錢?每年就是拿那點百兒八十斤的糧食,我稀罕嘛!為了這個老娘這些年我受了多少罪,挨過你多少打,看過孩子們的多少白眼。你知道嗎?”楊旭霞說著說著竟趴在丈夫的肩頭嚎啕大哭起來,好象要把這近三十年的痛苦、委秦和辛酸一咕腦地倒出來。
丈夫撫摸著她的頭說:“你受得苦受得累我最清楚,那時不就是為了讓他舅好找床媳婦嘛!起初你主動把咱娘接來,擦屎刮尿、喂水喂飯,你為何不覺得虧?現在因為這點外財不能依法繼承。就覺得自己吃虧了!現在他家的條件也不是多好,就是這點都給他也富不了多久。依我說他能給多少算多少,再讓他一回。話說回來了,以前沒有這個錢時,你不得照樣伺候她老人家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