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年的你——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1 / 3)

30歲認識的好友陳默

寶潔大中華區公關總監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質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脫離於我們的肉體而存在的,譬如靈魂或是其他種種。隻不過我們今天的認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釋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類發現DNA前,這個學名為脫氧核糖核酸的物質一直默默地主宰著人類乃至整個地球生命的遺傳與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與同同的相識便是一場沒法解釋的過程。我們開始用很俗套的語言來描述這種相識,比如“緣分”。但到後來我們都發現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委屈了緣分這個詞;而有些事用緣分解釋,卻委屈了這件事。巧或不巧,我們的相識屬於後者。

2010年的一天,具體說,以我超好的記憶力來回憶,應該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臨窗的書桌邊瀏覽著當時剛剛興起的微博——那時候,不過才關注了三十個朋友而已。窗外淅淅瀝瀝下著雨,不遠處便是燈紅酒綠的都市和車水馬龍的三環路。忽然微博彈出小窗口,有人加了關注並且直接發來私信問好。

這便是同同。嚴格意義說我們是“網友”,並且是在網上遇到半年後才有過第一次碰麵的網友(盡管我們身處同一個城市)。而今回想當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剛在出租車上看到某本雜誌對我的采訪,然後晚上上微博的時候突然發現主頁上“你可能感興趣的人”列表裏赫然是我的名字與頭像,於是鬼使神差地點下了“關注”。而很少主動加陌生人的我,則是因為幾年前曾經剛好看過一個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覺得他們說話的感覺十分相像,而誰知道,同同在幾年前,曾用過另外一個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個博客的主人。

我們認識很久都沒敢見麵的原因是覺得兩個人太相像——這不是一句空話套話客氣話,下麵我從科學的角度來解讀一下“相像”的表現。

從定性研究的角度說:

(1)我們在MSN上經常先後不超過兩秒鍾發給對方一句意思幾乎完全一樣、僅是措辭略有不同的話。

(2)我們會表述對同樣一個字(例如“哦”字)的厭惡情緒,即便這種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過是吹毛求疵。而我們厭惡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經常性地,他打電話給我,發現占線中,而我當時其實正在打他的電話,也是占線。

(4)我們說話前會想一下是否還需要說,或者是否應該大麵積略去解釋性的詞語,因為知道對方會懂,不需要解釋。

從定量研究的角度說:我們分別做了更新版的普魯斯特問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題的加長版。這是一個探究人類生活、思想、價值觀及人生經驗的問卷。交換答案時發現,僅有一題,因為我沒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餘下的所有題,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隻是措辭而已。我們倆的問卷答案附在後麵,供比較。

而後來,我們終於見麵相認後發生的一係列大小故事,就更是這種“相像”的極致體現。直到有一天,我們坐在餐廳裏吃飯,等東西的時候交換了iPhone玩對方的遊戲。我打開同同的手機,發現要輸密碼,我當時餓得走神兒了,想都沒想便直接輸入了自己的密碼,而後的那一刻,在我意識到應該有錯誤發生但卻意料之外地成功進入了他的手機後,我便石化了。

於是同同在我的驚詫下在我的手機上輸入了他的密碼,於是他也被石化了……

後來類似的事還有很多,我們從開始的大驚大喜到後來的相視一笑再到現在的見怪不怪。其實,現在,遇到什麼想法特別不一樣的事,我們反而要唏噓訝異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個特別輕鬆的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隻需要有一個人動腦子便足夠了,另外一個人隻需要點頭便好,因為那種懂得與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驗。有人說人世間最難的事,不是我愛你,不是我讚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難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識讓我開始懂得了解別人的樂趣,也讓我更加讀懂自己。

所以每次讀到同同寫的小說我便總是淚水潸然,那個完全不同的時空裏曾經或真實或虛幻地發生的故事,總能讓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變本加厲的,是隻讀到秋微姐的序時,我便已經淚如雨下,讀過的朋友一定會懂,沒讀過的朋友還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