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崔應元,殺!孫雲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
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戳屍!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
什麼致人死亡,什麼入獄,什麼充軍,還他娘就近,什麼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
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本來還有點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現,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禦史曹思誠,閹黨,免職查辦!”
“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
跟我玩啊,玩死你們!
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士韓曠、錢龍錫主辦此案,務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挑出上麵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苦心,喬允升和閹黨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林黨,不往死裏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徹底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過清查,內閣上報了閹黨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即召集內閣,嚴厲訓斥:人還不夠數,老實點!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閹黨人數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也好,東林黨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的人事並不清楚。”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麼知道人數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
他派人抬出了幾個包裹,扔到閣臣麵前,說:
“看看吧。”
打開包裹的那一刻,大臣們明白,這次賴都賴不掉了。
包裹裏的,是無數封跟魏忠賢勾搭的奏疏,很明顯,崇禎不但看過,還數過。
混不過去,隻能玩命幹了。
就這樣,自天啟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禎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騰了四個月,閹黨終於被徹底整趴下了。
最後的名單,共計二百六十一人,分為八等。
特等獎得主兩人,魏忠賢,客氏,罪名:首逆,處理:淩遲。
一等獎得主六人,以崔呈秀為首,罪名:首逆同謀,處理:斬首。
二等獎得主十九人,罪名:結交近侍,處理:秋後處決。
三等獎得主十一人,罪名:結交近侍次等,處理:流放
此外,還有四等獎得主(逆孽軍犯)三十五人,五等獎得主(諂附擁戴軍犯)十六人,六等獎得主(交結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獎得主(祠頌)四十四人,各獲得充軍、有期徒刑、免職等獎勵。
以上抽獎結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證員朱由檢同誌公證,有效。
對此名單,許多史書都頗有微辭,說是人沒抓夠,放跑了某些閹黨,講這種話的人,腦袋是有問題的。
我算了一下,當時朝廷的編製,六部隻有一個部長,兩個副部長(兵部有四個),每個部有四個司(刑部和戶部有十三個),每個司司長(郎中)一人,副司長(員外郎)一人,處長(主事)兩人。
還有大衙門都察院,加上各地禦史,才一百五十人,其餘部門人數更少,總共(沒算地方政府)大致不會超過八百人。
人就這麼多,一下子刨走兩百六十多,還不算多?
其實人家也是有苦衷的,畢竟魏公公當政,不說幾句好話,是混不過去的,現在換了領導,承認了錯誤,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禎不肯拉倒,不隻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這個某些人,是指負責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裏,平時你來我往,難免有點過節,現在筆在手上,說你是閹黨,你就是閹黨,大好挖坑機會,不整一下,難免有點說不過去。
比如大學士韓曠,清查閹黨毫不積極,整人倒是毫不含糊,罵過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閹黨,罵過他的,就一定是閹黨,寫進去!
更搞笑的是,由於人多文書多,某些兄弟被擺了烏龍,明明當年罵的是張居正,竟然被記成了東林黨,兩筆下去就成了閹黨,隻能認倒黴。
此外,在這份名單上,還有幾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國子監裏給魏公公立牌坊的陸萬齡同學,屁官都不是,估計連魏忠賢都沒見過,由於風頭太大,竟然被訂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個上疏彈劾魏公公的楊維垣,由於舉報有功,被定為三等,拉去充軍。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陳爾翼、楊所修,也沒能跑掉,根據情節,本來沒他們什麼事,鑒於其雙簧演得太過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獎,判處有期徒刑,免官為民。
複仇
總體說來,這份名單雖然有點問題,但是相當湊合,弘揚了正氣,惡整了惡人,雖然沒有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沒有放過大多數壞人,史稱“欽定逆案”。
其實崇禎和魏忠賢無仇,辦案子,無非是魏公公擋道,皇帝看不順眼,幹掉了。
但某些人就不同了。幹掉是不夠的,死了的人挫骨揚灰,活著的人趕盡殺絕,才算夠本!
黃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優秀代表。
作為“七君子”中黃遵素的長子,黃宗羲可謂天賦異稟,不但精通儒學,還懂得算術、天文,據說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沒有他不知道的,被稱為三百年來學術之集大成者,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
更讓人無語的是,黃宗羲還懂得經濟學,他經過研究發現,每次農業稅法調整,無論是兩稅法還是一條鞭法,無論動機如何善良,最終都導致稅收增加,農民負擔加重,換句話說,不管怎麼變,最終都是加。
這一原理後被社科院教授秦暉總結,命名為“黃宗羲定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經過調研,采納這一定律,於2006年徹底廢除了農業稅,打破了這個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