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夜半歌聲(3 / 3)

他沒有信仰,沒有畏懼,沒有顧忌。、

然而天道是存在的,四十年後,他把魏忠賢送到了阜城縣的這所破屋裏。

這裏距離魏公公的老家肅寧,隻有幾十裏。四十年前,他經過這裏,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

現在,他回來了,即將失去所有的一切。

我認為,這是一種別開生麵的折騰,因為得到後再失去,遠比一無所有要痛苦得多。

魏公公費盡心力,在成功的路上一路狂奔,最終卻發現,是他娘的折返跑。

似這般荒涼也,真個不如死!

真個不如死啊!

那就死了吧。

魏忠賢找到了布帶,搭在了房梁上,伸進自己的脖子,離開了這個世界。

天道有常,或因人勢而遲,然終不誤。

落水狗

第二天早上,魏忠賢的心腹李朝欽醒來,發現魏忠賢已死,絕望之中,自縊而亡。

在魏忠賢的一千多陪同人員,幾千朝廷死黨裏,他是唯一陪死的人。

得知魏忠賢的死訊後,一千多名護衛馬上行動起來,瓜分了魏公公的財產,四散奔逃而去。

魏公公死了,但這場大戲才剛剛開始。

別看今天鬧得歡,當心將來拉清單

――小兵張噶

清單上的第一個人,自然是客氏。

雖然她已經離宮,但崇禎下令,把她又拎了進來。

進來後先審,但客氏為人極其陰毒,且以耍潑聞名,問什麼都罵回去。

於是換人,換了個太監審,而且和魏忠賢有仇(估計是專門找來的),由於不算男人,也就談不上不打女人,加上沒文化,不會吵架,二話不說就往死裏猛打。

客氏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軟貨,一打就服,害死後妃,讓皇後流產,找孕婦入宮冒充皇子,出主意害人等等,統統交代,隻求別打。

但那位太監似乎心理有點問題,坦白交代還打,直到奄奄一息才罷休。

口供報上來,崇禎十分震驚,下令將客氏送往浣衣局做苦工。

當然了,這隻是個說法,客氏剛進浣衣局,還沒分配工作,就被亂棍打死,跟那位被她關入冷宮,活活渴死的後妃相比,這種死法沒準還算痛快點。

客氏死後,她的兒子被處斬,全家被發配。

按身份排,下一個應該是崔呈秀。

但是這位兄弟實在太過自覺,自覺到死得比魏公公還要早。

得知魏忠賢走人的消息後,崔呈秀下令,準備一桌酒菜,開飯。

吃飯的方式很特別,和韋小寶一樣,他把自己大小老婆都拉出來,搞了個聚餐,還擺上了多年來四處搜刮的古玩財寶。

然後一邊吃,一邊拿起他的瓶瓶罐罐(古董),砸。

吃一口,砸一個,吃完,砸完,就開始哭。

哭好,就上吊。

按日期推算,這一天,魏忠賢正在前往阜城縣的路上。

兄弟先走一步。

消息傳到京城,崇禎非常氣憤,老子沒讓你死,你就敢死?

隨即批示:

“雖死尚有餘辜!論罪!”

經過刑部商議,崔呈秀應該斬首。

雖然人已死了,不要緊,有辦法。

於是剛死不久的崔呈秀又被挖了出來,被斬首示眾,怎麼殺是個能力問題,殺不殺是個態度問題。

接下來是抄家,無惡不作的崔呈秀,終於為人民做了件有意義的事,由於他多年來勤奮地貪汙受賄,存了很多錢,除動產外,還有不動產,光房子就有幾千間,等同於替國家攢錢,免去了政府很多麻煩。

作為名單上的第三號人物,崔呈秀受到了高標準的接待,以此為基準,一號魏忠賢和二號客氏,接待標準應參照處理。

所以,魏忠賢和客氏被翻了出來,客氏的屍體斬首,所謂死無全屍。

魏忠賢慘點,按崇禎的處理意見,挖出來後剮了,死後淩遲,割了幾千刀。

這件事情的實際意義是有限的,最多也就是魏公公進了地府,小鬼認不出他,但教育意義是巨大的,在殘缺的屍體麵前,明代有史以來最大,最邪惡的政治團體閹黨,終於徹底崩盤。

接下來的場景,是可以作為喜劇素材的。

魏忠賢得勢的時候,無數人前來投奔,上至六部尚書,大學士,下到地方知府知縣,能拉上關係,就是千恩萬謝。

現在而今眼目下,沒辦法了,能撤就撤,不能撤就推,比如薊遼總督閻鳴泰,有一項絕技――修生祠,據我統計,他修的生祠有十餘個,遍布京城一帶,有的還修到了關外,估計是打算讓皇太極也體驗一下魏公公的偉大光輝。

憑借此絕活,當年很是風光,現在麻煩了,追查閹黨,頭一個就查生祠,誰讓修的,誰出的錢,生祠上都刻著,跑都跑不掉。

為證明自己的清白,閻總督上疏,進行了耐心的說明,雖說生祠很多,但還是可以解釋的,如保定的生祠,是順天巡撫劉詔修的,通州的生祠,是禦史梁夢環修的,這些人都是我的下級,作為上級領導,責任是有的,監督不夠是有的,檢討是可以的,撤職坐牢是不可以的。

但最逗的還是那位國子監的陸萬齡同學,本來是一窮孩子,賣力捧魏公公,希望能夠混碗飯吃,當年也是風光一時,連國子監的幾位校長都爭相支持他,陸先生本人也頗為得意。

然而學校領導畢竟水平高,魏公公剛走,就翻臉了,立馬上疏,表示國子監本與魏忠賢勢不兩立,出了陸萬齡這種敗類,實在是教育界的恥辱,將他立即開除出校。

據統計,自天啟七年(1627)十一月至次年二月,幾個月裏,朝廷的公文數量增加了數倍,各地奏疏紛至遝來,堪稱數十年未有之盛況。

這些奏疏字跡相當工整,包裝相當精美,內容相當扯淡:上來就痛罵魏忠賢,痛罵閹黨,順便檢舉某些同事的無恥行徑,最後總結:他們的行為讓我很憤怒,跟我不相幹。

心中千言萬語化為一句話:我不是閹黨,皇帝大人,您就把我們當個屁放了吧。

效果很明顯,魏忠賢倒台一個月裏,崇禎毫無動靜,除客氏崔呈秀外,大家過得都還不錯。

事實上,當時的朝廷,大學士、六部尚書、都察院乃至於全國各級地方機構,都由閹黨掌握,所謂法不責眾,大家都有份,你能把大家都拉下水嗎?把我們都抓了,找誰幫你幹活?

所以,在閹黨同誌們看來,該怎麼幹還怎麼幹,該怎麼活還怎麼活。

這個看法在大多數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禎,屬於少數派。

一直以來,崇禎處理問題的理念比較簡單,就四個字――斬草除根。所謂法不責眾,在他那裏是不成問題的,因為他的祖宗有處理這種問題的經驗。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報上來同黨一萬人,殺,兩萬人,殺殺,三萬人,殺殺殺。無非多說幾個殺字,不費勁。

時代進步了,社會文明了,道理還一樣。

六部尚書是閹黨,就撤尚書,侍郎是閹黨,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閹黨,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沒了你們就不轉嗎?這年頭,看門的狗難找,想當官的人有的是,誰怕誰!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上述奏疏內容雷同,但崇禎的態度是很認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還保存下來。

很簡單,真沒事的人是不會寫這些東西的,原本找不著閹黨,照著奏疏抓人,賊準。

十一月底,準備工作就緒,正式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