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第章 你好,汪清雅(1 / 3)

2021年,我29歲。

有一天,我開車在上班路上,電台裏放著年少時候的歌,天氣很好,我停下來等紅綠燈,把手伸到窗外去感受五月的風,人行道上都市男女們行色匆匆,林依晨唱道:

“我想我會開始想念你,可是我剛剛才遇見你,我懷疑這奇遇隻是個惡作劇。“

2009年9月,我進入高三。

每天上午和下午的第一節課前,都有10分鍾課前唱歌時間,那時候流行周傑倫,音樂委員潘怡每天起頭唱周傑倫的悲傷情歌。全班40來個人一起唱:天空灰的像哭過……五音不全,有氣無力。偶爾遇到別的班剛好也唱這首歌,高三教學大樓“漫山遍野”的“我知道我們都沒有錯隻是放手會比較好過”,那時候我才17歲,這些情啊愛啊放手啊退後啊,我是不懂得的,爸媽常說我懂事晚,一門心思隻在學習上。確實我沒有喜歡的男孩子。但我大約能體會到那種感覺,因為我的同桌汪清雅有喜歡的男孩子。

汪清雅是個非常可愛巨搞笑的女生,她身材豐滿,皮膚像我一樣帶點棕黃色,年紀比我大一歲。我第一次見她,她就在模仿謝娜,太像了!她學謝娜講話,“紅配綠,賽狗屁”。學謝娜唱”九妹九妹漂亮的妹妹~“,還學她扭秧歌,她用客家話正兒八經地念詩,總是逗得我哈哈大笑。她就是我們班的開心果,所以我超級喜歡她。

我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說服她與我同桌的。我學習不錯,從來沒有跌出過班級前6,在老師眼裏,還算是一顆可塑的種子。我承諾她隻要和我同桌,保證帶她進班級前10。我圖什麼呢,圖跟她在一起我很快樂,圖她使我笑,還圖她的好人緣。我就沒有那麼好的人緣,除了汪清雅和許雲芳,我幾乎沒有好朋友。而班上好多人都喜歡汪清雅,都願意和她說話。

高中時代,好朋友的定義就是放學一起回家,即使不同路,相約走出校門也是好的。我和許雲芳就會一起騎車回家,出校門,過了解放橋再分道揚鑣。沒有多長的路,卻有好多話講。許雲芳的嘴巴特別甜,她總誇我,誇我好看,誇我身材好,誇我學習好,所以我跟她在一起也十分開心。但汪清雅不怎麼跟我們一起走,有時候她明明收拾好了書包,我叫她,她擺擺手,卻在那裏踟躕,東張西望的,跟潘怡聊兩句,再跟班長張誌聰嘻嘻哈哈一會,又或者突然想到有一道數學題要向班上學習第一名的厲浩南請教。我等不及她,我還要回家預習功課,就和許雲芳先走了。

後來才知道,她喜歡的就是厲浩南,她想等他一起放學。

厲浩南是班上個子最高的男生,也是所有老師的掌上明珠。我就不太喜歡他,我有次月考語文考了滿分,結果總分還是第二名,那是我最有可能超過他的一次。可是他呢,不緊不慢的,課間就是休息,體育課就是打籃球,每天慢悠悠地踩點來上課,最氣人的是,晚自習有時候他還趴著睡覺,但他就是學習好。我知道他肯定在暗地裏努力,這種人最可怕。我在房間小桌子上張貼過一張紙條,上麵寫著:“一定要超過厲浩南!!”打了兩個感歎號。他是我的對手,而且是不太可能超越的對手。所以我看見他就冒火。

汪清雅喜歡厲浩南的消息最開始是從潘怡那裏傳出來的,沒有幾天全班都知道了。潘怡和汪清雅私交最好,這消息大概率是真的。我問過汪清雅,以開玩笑的語氣,她不置可否。那就是默認了。

從那以後,我不止是不喜歡厲浩南,簡直討厭他。汪清雅那麼可愛的女生向他示愛,他充耳不聞。什麼意思?真把自己當偶像劇男主角了?

十七歲的時候,我眼裏有許多可愛的女孩子。我的眼裏好像隻看得到女孩的美好,隻對女孩展露笑臉。我認為那是一種欣賞、仰慕,沒有什麼不妥。除了汪清雅,還有另一個女孩,我沒有跟她講過一句話,隻知道她叫陳芳樹。

我們學校高三一共有25個班級,我所在的高三5班,屬於尖子班。還有比尖子班更好的,那就是高三16班奧賽班。那個班的同學幾乎不會跌入年級後100名,大部分都能考上985、211。我有個老鄉就在那個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