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的黑色總是讓人喘不過氣來,壓抑,恐懼,無邊無際的罪惡擠壓著你,讓你隨時崩潰。
對於南枳來講,漫漫黑夜如同滄海桑田,最後也逃不過物是人非。
真情實感和真知灼見,都是一個“真”字,然而,在一篇文章中二者要相輔相成、形神俱備地融會貫通,真的非常不容易。對我來說,追求文章本質真實是我努力的方向,即文章所承載的社會現實性、時代精神、社會典型性等,都是我寫字的責任,這也是我自從寫媒體文章以來,長期思考的一個問題。文章怎麼寫才能在直麵現實的同時,具有時代感和社會典型性?隻有當寫作者獨到的感受和體驗、新穎的發現和見解,表現在文章的思想內容上,能夠與大眾讀者產生共鳴,才稱得上與社會典型性靠近。也就是寫作者的視角所創造的文字景觀,確實是人人心中有,個個筆下無的感受。因此,我寫字追求真情實感。
文章的真實有兩種,一種是生活的真實,一種是藝術的真實。大多數寫作的人都會明白,生活的真實未必真實,隻有藝術的真實才能揭示出社會本質的真實。不同的真實觀,導致不同的寫作。用眼睛寫作,書寫的僅僅是現象的真實;用心靈寫作,書寫的是內在的真實,即事物本質的真實。隻有揭示事物本質真實的文章,才能與大眾讀者產生共鳴。如此看來,寫字的獨到之處,是要在真實精神世界中綻放出事物本質的真實之花。燦爛的精神之花,既需要土壤,也需要陽光和雨露,這正是“文學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的寫照。生活的詩情畫意無處不在,它或許比文學本身還精彩;另外,生活的許多樂趣來自文學的給予。
所以,對於熱愛寫字的人,僅有發現美的眼睛是不夠的,還得有美好善良的情懷。麵對紛繁複雜的現實生活,真誠感永遠保留在我的心中。喜怒哀樂、酸甜苦辣,得失輕重,禍福險夷,人生固有寫不完的文章。
《詩經》、《楚辭》的琅琅珠玉,唐詩宋詞的錦色奢華,都讓我從文字“本質的真實”,想到了美學中常常念就的“質與文”的問題。寫字、為文,內容和形式缺一不可,這正是美學家所說的“質與文”。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文大於質,或者質大於文,都不是一篇文章最好的契合。當文與質相互融合交相呼應之時,才可能達到文字最為吸引人的境地。文字不僅僅是簡單說話,還需要藝術的升華。我所說的藝術升華,指的是文字所能帶給讀者的閱讀境界和想象空間。文字的意義在於帶給讀者生命力的藝術感受,帶給讀者思想靈魂的啟迪。文字的生成源於寫作者靈魂深處的境地。往往在獨處的靜夜會翩翩停駐許多思緒。這便是“靜”的藝術作用。當人內心的情感沉靜下來,感發人心的共觸之善便會悄然而至。莊子也表達過類似意思,“簡而從之,約而往之,心身俱焉”。大象無形。大音希聲。大美無言。大痛無辭。大生命境界。大詩性精神。古往今來,那些大詩人、大藝術家莫不如此。一個人的經曆,它從某種意義上造就人的思維。經曆是人生美好的饋贈。要寫好一個人物,無外乎是寫人物的語言、行動、外貌(肖像)、心理等等。魯迅先生說:“人物語言的描寫,能使讀者由說話看出人來。”這說明人物語言的重要。此外,寫人物的行動、外貌(肖像)、心理等,也是必不可少的慣常寫法,同樣重要。
下麵我就自己的感受和經驗談幾點切實可用的方法或注意點:
首先,要寫好人物作文,就要寫自己熟悉的人。
隻有自己熟悉的人,才能感受得最真切最鮮活,對他(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才能有最直接的、深刻的印象。如下麵例文《我是你爹》(見後文),寫的是作者非常熟悉的人,所以全文寫來既栩栩如生,又給人非常親切的感覺。如果你寫一個陌生的人,雖然也能夠寫,但寫出來的就可能毫無特色,會是千千萬萬個中的一個,這樣寫來不要說感動別人,有時就連自己都覺得別扭、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