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要從三個月前開始說起,大致是這樣的。
我目前上大學,高中的時候父母離婚了,而後各自組建了家庭。
也許是對我有一些遺憾,總之他們把這房子過戶給了我。
房子地段不說好,但最起碼就靠在大學的旁邊,所以我一直一個人住。
高中的時候還和爺爺奶奶一起住,後來考上中北大學後,我就搬出來了。
離開父母的兩年後,我自己外麵打打工,住著不用繳納房租的房子,生活還算清閑。
後來,我看著屋子裏麵空著的一個房間,心想著空著浪費了,還不如找個舍友,能陪我說說話。
就算說不了話,能給我一部分房租也是好的,蒼蠅腿再小也是肉。
我趕著開學季撒了一些傳單後,在一個雨夜,我家的門被敲響了。
開了門,是個渾身被淋濕,拎著碩大的行李箱的女孩子,頭發濕漉漉的,挺可憐的模樣。
她哀求我收留她,注意,是哀求。
我完全沒有形容錯。
根據她所說,她叫梁綺思,和父母吵架後離家出走了,孤身一人來到了s市。
因為收入斷了,被房東趕了出來,看到了我的傳單,所以希望我能收留她。
我當時心裏不是很願意接納她。
理由很簡單,我想要找個男的舍友,我還特地在傳單上注明了自己是男的。
況且我震驚於她的經曆,因為她看上去真的年紀很小,不過外麵雷電交加,似乎也沒有別的選擇?
最終我做了一個,有些改變曆史走向,或者說能夠幫助我發現內心深處最大秘密的決定——收留她。
梁綺思的事情暫且放在一邊,因為問題主要發生在我的身上。
也許是這女孩感激我收留她,她很歡快很主動的收拾屋子,打掃家裏,並且還在做早餐的時候多做了一份。
盛情邀請我一起吃飯。
我一度產生了搭夥過日子的感覺,這種感覺對我這種母胎solo來說,還是很不錯的。
不過我也沒有多產生過和她做男女朋友的想法。
因為她確實不太適合我。
算啦這些事情先不提。
還是先提提我身上發生的問題吧。
大概在梁綺思住進來的兩周後開始,我發現了一些問題,嗯一些難以啟齒的問題。
房子的戶型很方正,我住主臥,梁綺思住在次臥,主臥和次臥的中間是餐廳和客廳。
還有電視,廁所就在旁邊,這樣的戶型對彼此的隱私是很好的。
可是事情就詭異在這裏。
某一天的清晨,當我醒來時,發現自己的身上裹著一條粉紅色的bra。
還是粉紅色蕾絲邊的那種。
我他奶奶的當場就懵了,這是個啥意思?
整個屋子裏麵,不就我和梁綺思兩個人嗎?
在睡覺之前自己是完全清醒的狀態,也沒有和鐵頭喝酒,也沒有什麼發燒頭暈腦脹的記不清事兒,但怎麼就身上裹了一條這個玩意兒?
總不可能梁綺思打開了自己的門,給自己裹了條吧,說出去也太腦子冒泡了一點。
不對勁。
我當時冷汗直接就下來了,當時我想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得把東西還回去。
可是這東西我不能塞到梁綺思的房間裏麵,幸好我機智啊,掛陽台上不就可以了?
我解下了胸罩,跳下了床,門拉開一條小縫隙,發現梁綺思的房間門緊閉著。
這一段時間的解除,我也發現了梁綺思的一些生活習慣,她喜歡在周末睡懶覺,不到中午完全不醒的那種。
因為她喜歡熬夜刷劇,如果前一天晚上太累了,她能一口氣睡到第二天的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