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她穿書後,拋夫棄子(2 / 2)

沈溪早就理順了這家的關係。

霍家在村子裏是出了名的土地主,可後來,原主的公公霍順才在村子裏救了一個大領導,大領導將霍順才奉若恩人,再後來就讓霍順才的兒子霍明川去當兵去了。

當了幾年兵,霍明川就退了下來。

因為家裏成分的問題,霍明川也知道,他在部隊裏麵晉升太難,不如回家來。

他剛退伍回來的那年,就碰到了下鄉插隊的沈溪。

沈溪爹媽是北城大學的教授,家裏有個姐姐,一個哥哥,她是被嬌寵長大的,來到鄉下後,一點苦都吃不了。

可偏偏因為爹媽是知識分子,他們家在城裏,過的也十分拮據。

姐姐嫁人了,哥哥娶了媳婦兒,都在娘家住著。

沈溪不得已,被街道處強令下了一個名額,讓她來鄉下插隊。

也正是插隊的時候,被霍明川這個糙漢大老粗看上了。

霍明川看上了沈溪這個人,小姑娘長得俏麗,人又漂亮,是個高中生,文化水平也高,霍明川一眼就看上了。

而沈溪是瞧不上霍明川的。

可她卻很聰明,覺著自己嫁給霍明川的話,可以不做事,可以有人幫自己撐腰……

就這樣稀裏糊塗的,十八歲的沈溪,嫁給了二十八歲的霍明川,婚後,很快就生了一對龍鳳胎。

孩子滿三歲,沈溪也才剛二十一。

正值貌美年華,她按捺不住,加上同來的知青,返城的都返城了,被推薦上大學的也都上學了。

原主就鬧著要回城,要霍明川給她搞個名額……

這不,霍明川才去了縣城問具體情況去了。

仔細想想,霍家對她,的確是算極好的了。

沒有極品公婆,丈夫雖說是個大老粗,可對她是知冷知熱的,倆孩子也是乖巧,從來不鬧騰。

沈溪看著李鳳蘭懷裏抱著的女兒。

大寶叫國慶,二寶叫小葡萄。

這名字,是霍明川起的……

因為沈溪懷著倆孩子的時候,特別喜歡吃葡萄,又是國慶節前後生的倆孩子。

可見,霍明川是真的有心了。

“娘,把二寶給我吧,我帶著她去鎮衛生所看看,二寶是早產,不能忽視了。”

李鳳蘭看著沈溪,“小溪,你沒發燒吧?剛才村裏的大夫說了,你就撞到了腦袋,沒啥大問題的。”

其實,大夫來給沈溪檢查的時候,身體裏的芯子,已經換了一個人。

原主撞牆已經撞沒了……

而後來的,則是現代社會的沈溪。

一個金牌銷售。

可惜了,她在現代積攢的那些錢。

還有剛入住沒半年的房子,可是一百二十平呢,還有一輛奔馳車,以及她卡裏的七位數的存款。

奮鬥了一輩子,鬼想到了能穿越到飯菜都吃不飽的七十年代。

還成了倆孩子的娘……

“我是沒啥問題,我是擔心二寶。大寶在家裏,娘看著點,我帶二寶去鎮上。”

在場的三女人,目瞪口呆的盯著沈溪……

這個沈溪,咋突然間那麼好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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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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