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早就理順了這家的關係。
霍家在村子裏是出了名的土地主,可後來,原主的公公霍順才在村子裏救了一個大領導,大領導將霍順才奉若恩人,再後來就讓霍順才的兒子霍明川去當兵去了。
當了幾年兵,霍明川就退了下來。
因為家裏成分的問題,霍明川也知道,他在部隊裏麵晉升太難,不如回家來。
他剛退伍回來的那年,就碰到了下鄉插隊的沈溪。
沈溪爹媽是北城大學的教授,家裏有個姐姐,一個哥哥,她是被嬌寵長大的,來到鄉下後,一點苦都吃不了。
可偏偏因為爹媽是知識分子,他們家在城裏,過的也十分拮據。
姐姐嫁人了,哥哥娶了媳婦兒,都在娘家住著。
沈溪不得已,被街道處強令下了一個名額,讓她來鄉下插隊。
也正是插隊的時候,被霍明川這個糙漢大老粗看上了。
霍明川看上了沈溪這個人,小姑娘長得俏麗,人又漂亮,是個高中生,文化水平也高,霍明川一眼就看上了。
而沈溪是瞧不上霍明川的。
可她卻很聰明,覺著自己嫁給霍明川的話,可以不做事,可以有人幫自己撐腰……
就這樣稀裏糊塗的,十八歲的沈溪,嫁給了二十八歲的霍明川,婚後,很快就生了一對龍鳳胎。
孩子滿三歲,沈溪也才剛二十一。
正值貌美年華,她按捺不住,加上同來的知青,返城的都返城了,被推薦上大學的也都上學了。
原主就鬧著要回城,要霍明川給她搞個名額……
這不,霍明川才去了縣城問具體情況去了。
仔細想想,霍家對她,的確是算極好的了。
沒有極品公婆,丈夫雖說是個大老粗,可對她是知冷知熱的,倆孩子也是乖巧,從來不鬧騰。
沈溪看著李鳳蘭懷裏抱著的女兒。
大寶叫國慶,二寶叫小葡萄。
這名字,是霍明川起的……
因為沈溪懷著倆孩子的時候,特別喜歡吃葡萄,又是國慶節前後生的倆孩子。
可見,霍明川是真的有心了。
“娘,把二寶給我吧,我帶著她去鎮衛生所看看,二寶是早產,不能忽視了。”
李鳳蘭看著沈溪,“小溪,你沒發燒吧?剛才村裏的大夫說了,你就撞到了腦袋,沒啥大問題的。”
其實,大夫來給沈溪檢查的時候,身體裏的芯子,已經換了一個人。
原主撞牆已經撞沒了……
而後來的,則是現代社會的沈溪。
一個金牌銷售。
可惜了,她在現代積攢的那些錢。
還有剛入住沒半年的房子,可是一百二十平呢,還有一輛奔馳車,以及她卡裏的七位數的存款。
奮鬥了一輩子,鬼想到了能穿越到飯菜都吃不飽的七十年代。
還成了倆孩子的娘……
“我是沒啥問題,我是擔心二寶。大寶在家裏,娘看著點,我帶二寶去鎮上。”
在場的三女人,目瞪口呆的盯著沈溪……
這個沈溪,咋突然間那麼好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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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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