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這東西就好比是毒榀,嚐過之後就很難戒掉。掌握的權勢越多就越難放棄。
權勢確實很迷人,有些時候我都會不由自主的為它著迷。”西蒙笑道。
斯特蘭沒說話,他知道西蒙的話還沒說完。
果然一句但是說了出來。
“但是食草的動物終於是食草動物,很難改變自己的習性去食肉的。我這個人疲懶的很,最是討厭那些勾心鬥角的麻煩事。真讓我選的話,我指定希望過衣食無憂, 釣魚遛狗的鹹魚生活。
但是一路走到今天,看到了太多,知道了太多。我知道想要真正的自在自由,你就得比別人強,比任何人都要強。
隻有你比任何人都強,他們才不會才不敢去侵犯你的自由。”西蒙言真意切的道。
“可這條路太難走了。”斯特蘭說道,而後又覺得這句話不準確,補了一句:“難比登天。”
“是啊, 這就是登天路, 一條注定要踏著無數人屍骨才能走上去的荊棘之路。但是我必須要走,誰也阻止不了。”無意之又霸氣側漏。
西蒙也意識道,隨口笑道:“不好意思,說多了。”
“沒事,我倒是希望能多聽聽你這些年的故事。”
西蒙搖搖頭:“我的事你還是少知道的好,聽多了,對你沒好處。”
隨之起身:“好了,敘舊就到這裏吧。今天我就會離開,下次再相見還不知道什麼時候,不過應該不會太久。好好保重吧。”
斯特蘭沒有起身,看著西蒙戴上範普思假麵離開。
斯特蘭癱坐在椅子上,又抽出一根煙,愁眉苦臉的吞雲吐霧,在思索西蒙所說的那些話,在分析這些信息。
足足半個小時後,他疲累的靠在椅子上,再度點上一根煙, 腦子裏充滿了謎團。
“這些年,你到底成長到了什麼程度啊。”
西蒙這次來見斯特蘭,是想看看,斯特蘭能不能為自己所用。
斯特蘭的智慧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他的超腦能力。如果能為自己所用,那必然會幫西蒙更好的出謀劃策。
這次與他見麵也是想試探一下斯特蘭能不能為自己所用。
從目前來看,他確實變了很多。
但是斯特蘭這個人城府太深了,西蒙可不敢輕易將他招到自己的麾下。
他回頭看了一眼破舊的樓房。
不過這樣的人物放在這裏確實大材小用了,也許可以想辦法將他招到外圍,再不暴露保護傘基地的將他的價值發揮到最大。
西蒙鑽入人流,打量著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他還在佛薩城的時候就在想辦法推行平等的製度,想讓佛薩城的底層民眾獲得更大的尊重和更好的生活,幾年下來已經有所改善了。
但是自從佛薩城被那些貴、大家族接手後,西蒙所做的努力被全部推翻,佛薩城又回到了原來那個階級固化,充滿壓迫的社會。
西蒙隻轉了一條街道便再無興趣,返回了切克溫的莊園。
看門的護衛沒有阻攔,放任西蒙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他穿過前院, 來到切克溫的房間,就看到七個人站在房門口。
走過去一瞧,原來是切克溫的愛犬擋住了大門,不讓人進去。
“阿大,不讓我們進去,我們還是走吧。”一個二十來歲,打扮的花裏胡哨的金發青年不耐煩的道。
這家夥就是切克溫的大兒子。
“要走,你走,沒人攔著你。”另一個比他小一點的青年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