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顏無恥的為自己新書做廣告,求粉,新書《十二骷髏》)....................................................
除惡務盡,成功抓捕了哈市三巨頭,仍然沒能把喬四集團連根拔起,至少黃庭利和李正光這兩位名人還在外地,並沒有落網。按理說,喬四都抓了,黃庭利和李正光還能逃到哪去,可事實是,抓捕喬四、小克、郝瘸子三人,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因為喬四等人太輕敵了,而黃庭利、李正光是不會犯同樣錯誤的。若是喬四等人知道要被抓捕,那恐怕後果截然不同,別說彭蘭江找不到人,就算找到,誰抓誰,誰殺誰,還不一定。這就像打拳擊,若是一方一上來,二話不說,開場就忽然猛攻,趁對方尚未反應過來,就把對方打倒,那拳賽第一個回合就有可能結束。若不能,那隻能靠技術,以硬碰硬,天知道要打多少個回合。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黃庭利是出名的狡猾,他出道較早,是四兄弟當中犯罪經驗最豐富的一位。同樣,他的反應也非常快。知道了喬四等人落網,他立刻逃竄,把自己隱匿起來。他一生從未照過一張相片,朋友也很少,親人更是沒有,連自己父母是誰都不知道,想要抓捕可以不是一般的有難度。不過,這難不倒警方,抓捕黃瘸子的任務,落在了哈市道裏公安分局的肩膀上。雖然大魚一半時抓不到,可小魚抓光了,大魚變光杆司令,也蹦躂不了幾天了。不過,若是在規定時間內,抓住黃庭利,那難度太高了。這就像有的人一年能賺一萬元錢,而有的人一天就能賺一萬元,完全兩個概念。可總不能讓警察跟領導說,你太急了,再等等,我們完不成任務啊。這些話隻能在心裏說說,對於領導不敢說,對於老百姓,沒必要說,直接給個臉色看就好了。
庭利的團夥,骨幹成員接近百人,是建國以來,勢力最大,聲明最顯赫的扒手集團。這麼恐怖的一個扒手團夥,一大群人,想要抓捕當然容易。可黃庭利怎麼抓呢。上麵下的命令非常明確,最短時間內,不惜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價,務必抓到。意思已經表達的非常明確,能抓要抓,不能抓也要抓,所以,整個哈市動了起來,兩百四十名反扒精英,齊聚到了一起,組成了反扒大聯盟。晝夜不停的調查、審訊、嚴刑逼供,終於抓到了一條大魚,黃庭利集團的二號人物,小傅李玉峰,可黃庭利為人極其謹慎小心,李玉峰也不知道他的下落。
但是,這麼多反扒精英,晝夜加班,要是全無收獲,那也太瞧不起中國公安了。他們用盡了各種手段,把李玉峰折磨的奄奄一息,終於扛不住酷刑,交代了一本特殊的登記簿,這本登記薄,就是赫赫有名的黃瘸子集團全部骨幹成員名單,俗稱“花名冊”.....按理說,扒手集團要什麼注冊名單啊,可不注冊不行,不方便管理啊,你收個徒弟,我收個馬仔,他加個朋友,要是沒名冊,那還不亂了套,自己人都能大亂瓜。
名冊裏登記著:奔特劉、小傅、高麗、三毛、黃瘸子、狼狗、江米條、大山東子、鬆本、老婆浪八、白耗子、八戒等近百個奇怪的外號。但隻要知道了外號,就不怕抓不到人,因為這些都是扒竊道上的名人,二百四十名反扒精英,多多少少都知道上麵這些人。根據名單,抓捕行動迅速開始,奔特劉叫劉佳仁;小傅,別名李玉峰,本名李玉方;高麗叫卓仁甫;三毛叫宋儉英;狼狗叫常勇;大山東子是袁可夫;鬆本是高德明;黃瘸子在江北有老婆……,這個世界上,任何罪案,除非單幹,隻要有同夥,就是一場災難,有時候不是想不當叛徒,就能咬住牙的。黃庭利集團成員的姓名、住址、分管路段,已經全部摸清,剩下的,就簡單了。抓捕過程,並不是那麼的驚心動魄,GD真想要消滅,其實簡單的很,鬥不過他們的。鬼隊、南下支隊、北上支隊,依次被消滅,骨幹成員以及普通成員,全部落網,但偏偏沒有黃庭利的消息。這位大名鼎鼎的中國賊王黃瘸子,就像消失了一樣,人間蒸發。不過,對於像黃瘸子這種罪惡滔天的人,是不用講什麼原則的。因為這本就是一個絕對不公平的世界,許多事,大家都是一樣做,你殺人要槍斃,我審訊犯人過度,打死了,這就是犯人自己逃跑,不幸摔死,或睡覺死、躲貓貓、洗臉死等等。總之,隻有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