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其他三名被告人趕忙低下頭,不敢再看他們。
其他三名被告人的家屬來了,但他們一時不敢進旁聽席上,怕與被害人一家發生衝突,因而隻是躲在一邊,被害人一家沒認出他們來。
其他三名被告人也都請了律師。
法官和公訴人來了之後,法庭庭審就開始了。
四名被告人,法官進行身份核對就核對了大半天,半個多小時之後,開始進入法庭調查。
公訴人決定先訊問那名未成年人,馬剛等三人被法警帶了下去。
這名未成年人是一名留守兒童,父母在外打工,爺爺媽媽帶著,平時疏於管教,跟馬剛這樣的社會小混混混在了一起,幹出了這樣的大事。
公訴人問他:“第四被告人,你在偵查機關所作的供述是否屬實?”
“屬實。”
“你有罪嗎?”
“有罪。”
“你犯了何罪?”
“搶劫罪。”
“你把你犯罪的過程講一下。“
“案發的前三天,馬剛打電話給我,讓我到他那去,我去的時候,就發現小五和東東都已經在了,我來到後,就跟他們一起喝酒。在喝酒的時候,馬剛就說,快到中秋了,我們要弄一點錢花花,我們問他怎麼弄,他說,他考慮了,出租車司機好騙,我們就去找出租車司機弄一點花花,我們幾個平時都在一起玩,馬剛說什麼,我們就聽什麼,便都同意了。”
第四被告說到這兒的時候,抬頭看了一眼公訴人,公訴人說:“繼續講。”
“馬剛跟我們說過之後的第二天,我們又聚集到一起,馬剛給我們買了頭套,買了繩子和綱絲,跟我們講,明天就去城裏搶出租車司機,讓我們都去。當時我們心裏其實都挺害怕的,但是馬剛這樣跟我們說了,我們誰也不能說不去,於是,第二天我們就去了縣城,坐中巴車去的,到了縣城,轉了半天,便隨手叫了一輛出租車,我們幾人就坐了上去,馬剛就跟出租車司機去鄉下,出租車司機就說去鄉下要加錢,馬剛說他有錢,不要多問,直管去是了。出租車司機就去了。
車子行走到半路,馬剛給我們使了眼色,小五就跟出租車司機說他要撒尿,讓他停一下車,出租車司機聽了,就停下了車。一停下車,馬剛就動手了,但是出租車司機的駕駛位上有鐵框隔著,沒一下子控製住他,司機受到驚嚇,一開車門就往車外跑,馬剛急忙追上去,我們也跟著追了上去,司機沒跑多遠,突然倒地了,我們就追上去,馬剛拿出一根綱絲繩勒住了司機的脖子,把他給勒到路邊的溝裏,勒了半天勒死了,然後我們就開著出租車跑了,從司機身上搜了一部手機,和二十塊零錢,跑到半路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了路邊,把車撞壞了,我們就都跑了。”
“你們在作案的時候用到頭套了嗎?”公訴人問。
“沒有,我們當時緊張的很,哪裏還想的到用頭套,我們都沒用,馬剛也沒用。”第四被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