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看小說?送你現金or點幣,限時1天領取!關注公·眾·號【投資好文】,免費領!
證人自己讓自己給搞糊塗了,人的記憶真的是有偏差的,因此證人證言是最不穩定的證據,特別是那種發生在好多年前的證言,誰還能記得那麼清楚?
事情可能有那個事,但是如果讓你說出具體的時間日期,那就很難了。
而她們出庭作證,證明的恰恰是時間日期這樣的東西,她們怎麼可能記的那麼準確無誤呢?
這位女證人讓孟浪問了半天,就把自己給問暈了,無法確定秦守的出生日期是哪一天了,因為出生證明最能證明秦守的出生日期,她怎麼可能比出生證明記的還清楚呢?
錢永會想通過證人證言來推翻秦守出生日期的想法落空了,這是他唯一的方法,除此之外,他沒有再好的方法來做到推翻秦守出生日期證據的辦法。
出庭檢察員看到孟浪把兩名證人都問的啞口無言,坐在那裏,心裏頭就樂了,因為這省了他們好多事,他們不問證人太多的事情,隻問證人有沒有證據,如果沒證據,就應當按書麵證據來,因為書證的效力比言詞證據大多了。
然而經過孟浪的一番問話,讓證人主動承認作證不準確,就更能讓被告人心服口服了。
一看證人證言沒辦法起到預先所估計的效果,錢永會有些著急,隻好對法庭說道:“被告人的年齡問題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證人所說的事情不能完全被排除,因此對於被告人的年齡問題,應當予以存疑,不應當判處被告人死刑。”
孟浪經法官允許後便駁斥道:“被告人的年齡問題並沒有疑點,所謂的疑點不過是人為製造出來的,所謂空口無憑,現在出生證明和戶籍證明明確證明了被告人的年齡,還有什麼可說的?如果出生證明不能證明被告人的年齡,還有什麼能證明?在案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在案發時已經年滿十八周歲。”
在年齡這個問題上,雙方已經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最後就要看二審法官如何認定了。
錢永會也沒有其他證據需要提交,法官便整理案件焦點進入法庭辯論,這時錢永會說道:“被告人現在願意認罪,請求法庭能從輕處罰他。”
法官聽了,便看向秦守問道:“被告人,你現在是什麼意見?”
此時,秦守不得不聽從錢永會的勸說,在法庭主動認罪,以便獲得從輕處理,至少不被判處死刑。
因而他便低頭說道:“我願意認罪,我承認是殺了她,我是故意殺的,不是過失殺的。”
“你為什麼要殺被害人?”法官問。
“我和她發生過性關係以後,我們爭吵起來了,我一氣之下,殺了她。”
“你們為什麼發生爭吵?”
“因為她說要跟我分手。”
“她為什麼要跟我分手?”
“我也不知道,反正她說從今以後,就不跟我談男女朋友了,我一急,就掐了她的脖子,把她給掐死了。”
“你說的是實話嗎?”
“我說的是實話。”
秦守再次避重就輕,隻承認故意殺人,而不承認搶奸,因為如果加上搶奸的話,他的罪就重了,如果隻是故意殺人,從輕的可能性會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