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第四百二十六章 詢問證人(1 / 2)

孟浪聽了公訴人的話,沒有再進行反駁,他已經講的很清楚,隻有毒品是無法證明蘇浩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故意的,如果是別人的毒品,他怎麼會有非法持有的故意呢?

以前喜毒不代表以後也會喜毒啊。

公訴人舉完證,法官問孟浪有沒有證據需要提交。

孟浪就說有,然後說道:“本案的發破案經過證明,本案隻所以會案發,是因為有人舉報,而偵查機關並沒有對舉報人進行問話,本辯護人與偵查機關接觸聯係時,他們說,是出於對舉報人的保護,而沒有對舉報人進行問話,我認為這是不對的,如果是一般的案件,我很理解偵查機關的作法,但是這個案子牽扯罪與非罪,牽扯人的人身自由,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查明,舉報人是如何得知被告人的包裏藏有毒品的,因此,本辯護人申請舉報人高密出庭作證。”

“帶高密上庭,將被告人暫時帶下法庭。”法官宣布道。

孟浪向法院申請要求高密出庭作證,法官滿足了他的要求,通知高密過來作證。

高密雖然不想作證,可是法庭要求他出庭了,他要是不出庭,那將是蔑視法庭,搞不好,法院會把他給關起來。

隻好乖乖地過來出庭作證。

高密上庭之後,由辯護人首先進行發問。

孟浪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高密。”

“職業?”

“無業。”

“那你靠什麼生活?”

“幹點雜活。”

“你舉報過他人嗎?”

“舉報過。”

“舉報過誰?”

“一個叫蘇浩的人。”

“為什麼舉報他?”

“因為舉報他有獎金。”

“誰給你發獎金?”

“警察局。”

“警察局為什麼給你發獎金?”

“因為我舉報有人藏毒,所以有獎金。”

“你舉報蘇浩藏有毒品是嗎?”

“是的。”

“你怎麼知道蘇浩身上的有毒品?”

問到這兒,高密突然保持沉默了,因為他要是講出來這個事情,就把李奇給出賣了,他不想這樣做。

“我看見他往自己包裏放毒品了。”

“你看見他放毒品了?你是怎麼看見的?”

“我在酒吧裏頭看見的。”

“你在哪家酒吧裏頭看見他放毒品了?”

“月色酒吧。”

“你是那裏的常客嗎?”

“不算是。”

“什麼叫不算是?”

“就是不常去。”

“你去過幾次?”

“有三四次吧。”

“你認識蘇浩嗎?”

“不認識。”

“那你是怎麼向警察局舉報的?”

“我就說有人在酒吧裏頭藏毒。”

“你當時在酒吧裏頭嗎?”

“我在。”

“你在蘇浩的什麼位置?”

“離他不遠。”

“有多遠?”

“有三四米的樣子吧。”

“酒吧裏頭燈光暗不暗?”

“不太暗。”

“毒品是什麼樣子的?”

“……用白塑料袋子包起來的。”

“你確定?”

“確定。”

“那我現在告訴你,那包毒品是黑塑料袋子包起來的,你如何解釋?”

“……”高密啞語了,因為他根本沒見過那包毒品,隻是一時胡說,說成是白塑料袋子包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