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第四百二十一章誰在舉報(2 / 2)

離開看守所後,張萍問:“孟浪,下一步該怎麼辦?”

孟浪道:“我們要去警察局了解一下情況,看一看他們是怎麼查獲蘇浩的,刑事案件的發破案經過非常重要,作為刑事辯護律師,第一個要做的事情就是看發破案經過。”

“現在案子還沒有進入檢察院,警察局會告訴我們情況嗎?”張萍問。

孟浪道:“這涉及到蘇浩到底有沒有被人冤枉的事情,警察局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一個人被冤枉吧?”

張萍點了點頭。

兩人便去了警察局,找辦案人員了解情況。

到了之後,辦案人員接見了他們,孟浪把來意說明之後,辦案人員說:“我們是接到舉報以後,去現場抓捕的。”

孟浪道:“請問你們是接到誰的舉報去抓人的?”

辦案人員道:“那這不能告訴你們,對於舉報人的身份,我們是不能暴露的,防止犯罪分子打擊報複。”

孟浪道:“但是這個案子非常特殊,犯罪嫌疑人是喊冤的,如果不查清這裏麵的情況,就有可能變成一起冤案。”

辦案人員看了他一眼,道:“哪個犯罪嫌疑人不這樣?都說自己冤枉,但他們自己做了什麼,他們自己不知道嗎?你們律師不能老為著他們著想,也要想一下社會的治安。”

孟浪道:“我是一位守法的公民,也是一位守法的律師,我當然希望我們的治安越來越好,但是我也不希望出現冤家錯案,這樣對你們警察局也不好吧?”

“這小子以前吸過毒,在他身上搜出毒品來太正常了,不會冤枉他的。”辦案人員說。

孟浪道:“他以前是吸過毒,但是他後來戒了,不能因為他吸過毒,就認為他一定會犯罪吧。”

“狗改不了吃屎,他雖然戒了,但是複吸是極有可能的,而且他喜歡出入娛樂場所,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辦案人員對蘇浩有偏見。

看到辦案人員不願意告知是他誰舉報的,孟浪心裏一沉,心想隻有動用真相之眼來查一查了。

雖然動用真相之眼需要耗費經驗點,但是為了辦案,他不得不付出一定的成本了。

不過既然這樣,他就直接查一查,蘇浩是不是被人冤枉的就是了。

然而他一動用真相之眼,去查看時,卻是發現無法看清是誰往蘇浩的包裏放毒品的,隻看到一個背影,與蘇浩擦肩而過,而放毒品的動作卻是看不清。

真相之眼還無法做到看清具體細節的地步,並且他發現這次動用真相之眼,耗費的經驗點特別多,不一會兒,就耗費了他好幾萬經驗點了。

這說明,這件事情的真相比較複雜,需要耗費的元力太多,要支付高昂的經驗點。

一看查這個事情比較難查,他轉變了一下想法,先查誰是舉報人吧,查舉報人比較容易一些,耗費不了多少經驗點。想到這,他放棄了直接查出真相的想法,而先看一看是誰舉報了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