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第四百一十四章 合作生意(2 / 2)

想了想,孟浪就動了跟他合作的心思了。

“行,那我們簽一個合同吧。”孟浪說。

“好的,孟先生,那多謝了。”這位珠寶商答應下來。

這位年輕的珠寶商人名叫周小福,是珠寶商二代。

孟浪看他人還算實在,就答應他了,第二天,他去請了律師,雖然他本人也是律師,但是在港島這邊,法律與內地有所不同,既然要進行合作,而且生意這麼大,要是不簽訂正式的合同,將來肯定會產生糾紛的。

花了一百萬請了律師起草了合同,雖然一百萬的律師費很昂貴,但是他覺得很值,因為他看到這裏的律師給他送來的合同,合同條文足足有三百多文,所有能想到的事情,律師都幫想到了。

周小福看到這份合同後,不禁感到頭皮發麻,不得不也請了一個律師,讓他的律師來審查一下這個合同,看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對他不利。

要說為什麼律師能吃完原告吃被告呢,如果都不請律師,大家心理平衡,說不定不出什麼糾紛,而如果有一方請了律師,另一方不請,那就會去均衡,搞不好就會出事,因此另一方也要請律師才行。

當然,小事情就沒有必要,在大事情上,還是先小人後君子再說。

簽好合同後,孟浪就帶周小福去看了那塊石頭,周小福一看,就亮了眼了,-這麼大的一塊石頭,估計賣個三兩年都賣不完。

即使他隻賺十分之一,也是不少錢了。

安排好這些事情之後,妹妹就不願意回去了,孟浪一看,心想她不回去也好,可以在這裏看看家,而父母則不願意呆在這裏,說要回漢州去照顧他。

孟浪聽了,覺得妹妹一個人呆在這邊不太好,就讓父母先在這裏照顧妹妹一段時間再回去,父母隻好同意了。

安排好所有的事情以後,孟浪給陳雪瑩打了一個電話,告知她一聲自己回去了。陳雪瑩卻沒接他的電話,但等到他不打了,陳雪瑩卻給他回了過來,說:“你送我的那塊石頭給我送過來。”

孟浪聽了,說道:“沒問題,給你打電話,是想告訴你一聲,我要回去了。”

陳雪瑩聞言,卻沒說話。

孟浪見了,就切了一塊五十公斤的石頭給她送了過去,再多給她一些吧。

當陳雪瑩見到這塊重達五十公斤的玉石時,眼睛不斷多了一些東西,看了看他,問:“你什麼時候還回來?”

“暫時不回來了,有時間漢州見。”孟浪說。

陳雪瑩聽了,道:“也許我們以後就見不著麵了。”

“為什麼?”孟浪問。

陳雪瑩道:“因為我爸讓我在港島負責公司的業務,不回漢州了。”

孟浪聽了,哦了一聲道:“那很好,漢州哪裏比的上港島呢。”

“那你不回港島了嗎?”陳雪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