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時有沒有看到別人刺中了許強?”
“我當時是沒看到,但是後來我回想了一下,感覺在我奪他刀的時候,可能有人刺中了他,因為我聽見他叫了一聲,當時天很黑,我也看不清情況,我年齡大,他年紀輕,力氣比我大,按說我奪不過來他的刀的,但當時讓我給奪過來了,我就懷疑他讓人給誤傷了。”
“你當時看到另外兩人手裏頭拿刀了嗎?”
“我印象中好像拿了,但那天晚上天太黑,他們手中有沒有刀,我真沒看清,但許強手中確實拿刀了,我看見了。”
“公訴機關指控,那把刀是你的,你怎麼解釋?”
“我當時真沒有拿刀,刀是許強的,是我奪下來的,不是我的,我家從來沒有那種刀。”
“你當時刺中了許強什麼部位?”
“我記不清了,因為我當時非常緊張,我身上也受傷了,隻管揮舞著刀亂刺,沒想到會刺死他。”
“許強有多高?”
“大約有一米八吧。”
“你有多高,我一米六五。”
“另外兩個人年齡有多大?”
“晚上看不太清,但年齡也不大,跟許強差不多。”
“許強介紹他們倆人是誰了嗎?”
“沒有,但聽口音也是本地人。”
“你們舉報許作東有證據嗎?”
“我沒有證據,但是有人有證據,我是和他們一起去舉報的,剛舉報完,許強就帶人打我們來了。”
“審判長,我的問話完了。”問到這兒時,孟浪看向法官說。
法官點了點頭,問:“被告人鄭好峰,那把刀確實不是你的嗎?”
“報告法官,那把刀真不是我的,我家裏沒有水果刀。”
法官聽了,就沒再問話,對公訴人說:“現在可以進行舉證質證。”
公訴人就先把那把水果刀呈了上來。
法警將水果刀拿給鄭好峰看,問是不是他殺死許強的那把刀,鄭好峰點了點頭說是。
孟浪便質證道:“這把水果刀雖然是殺死許強的那把刀,但是現在沒有查清楚,這把刀的來源是什麼,公訴機關指控這把刀是被告人的,但是被告人現在不承認他有這把刀,而是承認刀是從被害人手中奪過來的,上麵雖然有被告人的指紋,而沒有被害人的指紋,但這不代表刀一定是被告人的,或許水果刀在取證的過程中導致被害人的指紋消失也是有可能的,因此現在無法確認刀就是被告人的。”
公訴人聽了他的話後說:“上麵隻有被告人的指紋,而沒有被害人的指紋,並且有證人證明,許強去被告人家中,根本沒有帶刀,因此這把刀就是被告人本人的,不能說沒有查清這把刀具的來源。”
“公訴人所說的證人就是許強的兩名同案犯,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因此他們的證言可信度極低,相反被告人的供述比較客觀真實,應當認定刀具是被害人帶過來的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