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第三百二十七章 指定辯護(1 / 2)

會見完曹雲龍,從看守所裏麵出來,牛昭問孟浪:“曹雲龍在整個搶劫殺人案的過程中,起的作用相對小一些,你看能不能認定為從犯呢?”

孟浪聞言沉思了一會兒說道:“是相對作用小一些,但是小的也不太多,認定從犯的難度較大。”

牛昭道:“王偉與李鳳科所起的作用是相當的,曹雲龍一開始隻是在外麵把風,後來才進去協助殺人,從犯罪所起的作用上,我覺得可以認定為從犯,但是這個人又很可惡,居然勾結外人來搶劫自己的嶽父,殺死自己的妻子,這樣的人如果不槍斃,實在是有違社會倫理了,法官判案也要考慮到社會的觀感問題,我覺得他要跟王偉李鳳科二人一樣被判處死刑。”

孟浪笑道:“死刑是大概率的,而我們辯護律師所起的作用就是讓法官和世人去見識到他不為人知的另一麵,公訴人要揭示犯罪,而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掩蓋犯罪,而是把犯罪的另一麵給展示出來,同時要讓認定犯罪的證據更加紮實,如果不紮實,公訴人就是失敗的,但這不是我們的勝利,而是法律公正的一種表現,千萬不能讓別人覺得,我們律師就是為了讓犯罪分子逃避打擊,我們並不是這個目的。”

牛昭聽了這話,也嗬嗬笑了起來:“或許這就是事物的一體兩麵,我們維護了法律的公正性,恰巧就是犯罪分子逃離了法網,這在世人看來,我們就是在幫犯罪分子逃避打擊,不是嗎?”

孟浪道:“法律的公正不僅僅是指實體公正,還有程序上的公正,如果隻有實體公正,我覺得隻有上帝才能斷案,為什麼,因為隻有上帝才能知道實體公正不公正,對不對?我們都是凡人,法官也是凡人,他能把一切看清楚,知道這個案子實體到底公正不公正嗎?

不能吧?但是我們人類可以保證程序上的公正,該有的程序,我一定要有,證據必須要確鑿,達不到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就不能定一個人的罪,這是我們必須要遵守的,隻要遵守了程序公正,實體公正才能真正實現,否則極有可能辦錯案,但是我們陶國人,恰恰容易忽視程序公正,總以為我們感覺到的東西就是真相,不管程序合法不合法,就這樣判,實體公正就能實現了,實際上,這就是把我們自己當成無所不知的上帝了,比如說,曹雲龍向我們講的這些事情,它是真的嗎?我們可能認為是真的,但我們不是上帝,沒在現場親眼看見,如果直接武斷地認為是真的,那我們直接將他給槍斃就可以了,這樣做行不行?如果沒有證據,沒有程序的保障,就可以判處一個人死刑,那就沒有任何法治可言了,所以,不要把自己當成上帝,要嚴守程序正義,以無限接近上帝的要求,這樣,法律的公正性才能實現。”

牛昭聽了,哈哈大笑起來:“孟浪,你講的這些話聽起來怎麼跟大學教授似的。”

孟浪笑道:“我現在不正在讀研究生嗎?聽老師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