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麵以後,他騎著死者的電動車四處閑逛,當騎到案發地點,也就是一座橋邊的時候,由於天黑,也沒有路燈,一時車子失控,衝過橋邊一個壞掉的柵欄掉進了河裏。
當時他急慌慌的爬了上來,而死者卻是溺水了,他給嚇的要命,怕死者丈夫知道他們之間有私情,便棄死者而去。
然後連夜就離開了本地,沒想到死者會溺水而死。
此人講的聽上去似乎合情合理,找不到什麼漏洞,如果說他有什麼責任的話,頂多是一個見死不救的責任。
然而細心的警察卻是發現了這裏麵的問題,河水並不深,騎著電動車掉進河裏後,死者不可能瞬間就溺水而亡,而且他們在死者的鞋底上發現了水底的藻泥,這說明死者曾經在水裏頭站著過,既然她生前是站在河裏的,那麼就說明當時死者落水後,並沒有馬上溺水死亡的情況,這人再擔心他們的奸情讓死者老公知道,也要想辦法將死者救上來才是,怎麼可能直接棄死者而去呢?這太不符合常理了。
這裏麵有著重大的隱情!
經過對此人突審,此人很快將事實的真相供認了出來,這根本不是一起意外,而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如果不是辦案人員細心的調查,殺妻騙保的陰謀就有可能得逞了。
孟浪看過電影《意外》,把謀殺偽裝成意外,這個男的堪稱是電影的主角了,差一點做到了完美。
然而百密必有一疏,隻要他有著其他的目的必然會露出馬角。
這男的初中同學當天晚上打電話約死者出來以後,兩人在護城河附近見了麵,見麵以後,他的初中同學就騎著死者的電動車向橋邊駛去。
當車子行駛到橋邊時,他的初中同學便直接衝著那處損壞的缺口而去,就將車子騎進了河裏。
掉進河裏後,如辦案人員所想的一樣,死者並沒有溺水,而是站在水裏頭,有些驚慌失措,他的初中同學一看死者沒溺水,心裏一狠,走過去按住了死者的頭硬是將死者按進水裏給溺死了。
將死者溺死之後,他的初中同學才爬上岸跑了。
而這一切手段都是死者丈夫教的,死者丈夫,也就是那男的,在此之前已經踩好了點,當他發現這座橋的柵欄出現一處缺損時,便想出了這樣一個謀殺的主意,真的是聰明絕頂了。
可惜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還是暴露了出來,警方將其抓獲歸案,至此案件成功告破。
案子成功告破後,這男的判處了死刑,他的初中同學死緩,案子就這樣了。
然而案子了以後,卻是還存在著一個問題,那就是死者生前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怎麼辦呢?保險公司要不要賠償呢?
正常情況下,大家都會覺得既然是殺妻騙保了,這保險合同就不生效了吧,保險公司不可能再賠償給死者錢了,然而死者的家屬卻是不信邪,便想找律師幫忙,處理這個問題。